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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是大学教改的硕果吗

发布于:百学网 2018-12-28

自主招生是大学教改的硕果吗

  来源:尚言随笔

  (本文写于2010年12月)

  大学自主招生先是出现了“华约”和“北约”,后来又演变成三雄争霸的局面,并在得到教育部肯定之后已进入实操阶段。大学教改一直是全国人民和国家高层领导特别关注的大事,但是大学应取消行政级别的讨论风起云涌之后悄然无息,华中大学李培根校长的“质议论”也是昙花一现而已,而钱学森“中国为什么培养不出大师”的临终一问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人漠视。但是三雄争霸式的大学自主招生从提出到成势,再到教育部的批准直至招考日期的确定,可谓势如破竹所向披靡。这巨大的反差说明了什么?为什么冰火两重天?当今这种大学自主招生抢夺生源和前几年大兴土木兴建大学城是不是同出一辙?是不是前几年大学扩招和提高收费追逐利益的继续?

  中国大学教育的现状如何?恐怕除了在现行大学教育体系中收获硕果累累者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有一个共识;即现在大学教育的质量已经惨不忍睹,执教者多用心于争取课题,因为有了课程就有了拨款,就有了利益,而科研成果的缺乏见地和抄袭在相当大的范围存在,而把心思和精力放到“传道、授业、解惑也”则鲜有所闻。在校学生则为及格过关而努力,培养出不少既无素质又无技能,更缺乏责任感的毕业生,以至于给这些毕业生颁发毕业证的大学不得不设立就业指标考核体系,以督促敎师来承担毕业生就业的任务。

  中国的大学教育先是在文革之前照搬苏联走“专才”教育之路,文革之后,尤其改革开放之后,人们确实发现专才之路的弊病,结果对美式“通才”之路又趋之若鹜。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并且本应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之上的道德规范被商品的利益和传统理念相互作用之下搞的不伦不类。在学生听话,老师灌输的传统下,在缺乏质询和否定的思考的条件下是不可能出现“通才”的。而在教学管理上只注重利益的分配而缺乏规则的建立,结果大学在管理上向公司经营模式看齐,利益成为一切的推动力而失去大学之本来的目的,而培养“通才”的初衷则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虚幻。但是中国老百姓则沒有选择,让下一代比上一代更有知识和能力从来都是中国人的一个梦,所以只能用几乎毕生的积蓄把孩子千万百计地送入大学,条件稍好一些的则送到国外。这一切就是我们大学教育的现状。

  三国争霸式的自主招生虽然挂上了向国外学习的合理招牌,但是在教学理念、规则设定、办学原则和行政体制都不去改变的情况下,又是一次对生源、和生源背后所隐藏的利益的争夺,除了利益的追逐和满足再无其它,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明晃晃的旗帜并沒有什么关系。

  如何在当今条件下推动大学教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谈一下个人看法。

  第一,之所以今日的某些大学演化为利益至上而少了书卷气多了铜臭气,是因为某些大学变成了异化的垄断公司,肆无忌惮、缺乏制约、只有商品之利而无市场制约的规则。既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谁也无法独善其身,倒不如公开引入市场机制来办好大学。允许社会资金,包括企业资金、私人募捐、基金捐助等进入大学,并按照出资额成立大学董事会来制订和规范大学日常的管理和教学工作,既然我们的很多大学校长不愿意放弃行政级别,那就由董事会来决定聘请选任大学校长,这就自然和行政级别脱钩了;并且由董事会来规范校长的工作职责、管理权限和工作范围,使校长能全身心地把精力投入到办学上来,因为作为社会资金的投资者是必须要看到投资的效果,即使投入大学的教育资金不允许产生利润,但投资者也希望投入大学的资金不仅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而且也能培养出企业所急需的人才并具有社会效益。

  同时由于当前教授和副教授级别的评定不仅劳而无功而且矛盾丛生,因为在沒有别的办法下只能采取行政机关的量化考核的办法,也就是职称评定和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课题数量挂钩,结果是数量大幅上升而有见地的成果则直线下降,更有甚者屡屡爆出抄袭或作假的新闻破坏了大学教授的斯文。但是作为大学教育的整体出现问题一旦成为普遍性,就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就成为潜规则,而坚守良知潜心做学问的教授则成为异类,即使发出学风不正的责难,也只能成为微弱的抗议。而社会多种力量和资金进入大学,它们进入大学由于不能获取利益,所得到的只能是参与社会事业和促进我国科研事业的知名度,所以打破了原有存在的利益格局,使那些埋头做教学,潜心搞科研的教授得到体制内的支持,风气得以改变。

  第二,多种资金进入大学的必然结果是改变了国家独资办学,事无巨细都要由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的旧有模式,而代之由校董事会决策校长执行的多种利益结合、平衡和制约的新的大学管理体制,好处是不喻自明的,因为多种经济成份组成的企业就要比国有企业有更为灵活和有效率的经营机制。但是大学毕竟不同于企业,企业是以利润为最大目的,而大学则要完全的追求社会效益。企业生产的是商品,而大学培养的是高素质的、具有科研创新能力的公民。所以人们最担心是作为意识形态的阵地,作为社会道德体系的高地会不会由于多方利益的进入而发生动摇,乃至溃败甚至演化为异己力量的大本营。

  我们应该有这个警觉,但完全沒有必要草木皆兵,自己先惶惶然。其实即使大学完全由国家包养起来,一举一动按国家机关的模式进行管理也不能保证成为意识形态的阵地,大学当前存在的种种现象不正说明这一切吗?僵化带来的是低素质,是思想上的软弱,当真有风浪来袭时,僵化的、千疮百孔的阵地是防御不了敌人的。现代社会首先是法制的社会,占社会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首先要通过立法来推行,法律不仅是平衡社会各利益群体不同利益诉求的强制性规则,而且也是符合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思想认识、道德理念的共同标准,当然也包涵主流意识形态的全部内容。

  因此面对多种资金、多个利益主体、多种社会力量来兴办大学的时候,首先要用立法的方式来规定大学的性质、任务、责任、权力、方向、发展等一系列“质”的内容,规定不论各种资金和利益主体进入大学后的权力和义务,什么事情能做和什么事情不能做。并且大学现存的有形和无形的资产是极为庞大的,国家财政也仍保持对大学资金的继续投入,因此在多方资金集合的董事会中,国有资产仍保持了大股东的地位,但是由于有了多方利益的参与,在不涉及大学有关法律涉及“质”的问题,围绕办学、教学的具体问题上就有了讨论,有了交锋,最后也会出现妥协。即使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强行通过表决,但面对小股东激烈反对也不会傻到不管不顾,而小股东的态度是由他们的利益所决定的。因此在多种成份的大学董事会上就有了博弈,有了妥协,也必然有了进步,但这一切都在法的规定的原则内进行。

  第三,面对多种利益组成的大学董事会,虽然国家制订了比教育法更严格更具体的法律规定或大学董事会议事规则,但是他们毕竟是“相关利益群体”,既然存在谋取共同利益的可能,那就可以产生共同回避法律监管的诱因。大学不是企业,企业不论是拥有多少资金,董事会围绕的主题永远都是利益,由于不直接承担社会责任,所以监管的原则是不触犯法律。大学直接承担社会责任,但是拥有决策权的董事会的成员也是存活于社会的具体的人,那就有了谋求个人、部份人、小团体实际利益的可能,我们不是许多过去自命清高的文化人和大学教授被现实利益所俘获,蜕变成市侩,变成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吗?所以承诺和身份在商品经济的强大杀伤力下被贬值了,因此只有制度和法律,只有强悍的执行才是真正的保证。

  面对大学董事会的“相关利益群体”的决策、决议,鉴于大学不是企业,所以必须建立与具体某大学沒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监督组织,并享有法定的权力、独立的由国家支付的办公经费,有能力或聘请有能力的人员对董事会的决策,对照国家法律进行梳理,并对其中有悖法律和规定的内容要求董事会重议,并有资格以社会监管人的身份出任原告,向法院提出法律诉讼,以保证大学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依法履行。

  第四,当前大学教授相当大的精力用于争取课题上面来,而潜心教学,尤其对本科课堂教学上所花精力甚少,造成大学毕业生素质和能力大幅下滑的局面。原因显而易见,“都是课题惹的祸”,因为拿到课题就代表了身份和能力,就有了工资之外的收入,就有了知名度,就有了结交新朋友的平台,就有了获取更大利益的可能。于是乎争课题不择手段、搞课题马马虎虎、课题成果凑凑活活、不抄袭成为人格的亮点、国内评奖关系说话、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有份量的论文,是想也不去想。课题催生了大学复杂的人事关系,课题成了教授们心安理得的第二收入,但是损害了教学,耽误了学子们的成长。

  课题不搞不行,但不能太滥,课题经费不投入也不行,但必须和成果挂起钩来。但是如何对课题的立项到成果的监管的确是一个大难题,因为这是牵扯大学教育方方面面的问题,不是改动某一点或某一个环节就可以凑效的。并且由于多年来课题所发挥的实际作用,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已演化为任何小的改动都可引发激烈的群体抗争,因此在这种态势下只能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减少课题数量和经费投入,缩小“滥”的范围,引发课题争抢的内部矛盾,通过矛盾之间的暴露、抗争、比较,达到自我净化的初步目的,为彻底解决课题这一问题争取时间和打下基础。

  削减下来的课题经费应全部用于来本校上课的外聘教授身上。商品的特质就是流动,而商品经济社会中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人才更应该流动起来,只有流动起来才有了比较、有了竞争、有了优胜劣汱、有了创造力。我们目前的大学人才是相对封闭的,既使有了选聘和招考机制,所谓的人才一旦进了门也一切尘埃落定,朝气少了而暮气多了,因为继续努力而缺乏利益的动因,努力不会长久,况且又有课题的诱惑,能心静如水者当有非凡的定力,但既有超人的定力不随波逐流也会被边缘化,难以做出成绩。因此加大教授外聘的力度,只要有学校聘请、同时教授本人又同意去,那原校方就必须放人并由于被聘出的教授还得继续完成所带的硕博生的学业,所以要保留其人事关系和支付基本工资。表面上是原校方吃亏了,既留不下教授还得保留人事关系和支付基本工资,其实不见得,起码有以下8个方面的好处:

  1. 原校方沒有重用被别的学校重视的人才理应受到惩罚。

  2. 原校方虽咬牙输出了人才,但也有引入其它大校人才的权利。

  3. 引入教授的大学由于是聘请,就有了契约,就可以按双方认可的条件执行,和要求另一方必然提高教学水平。

  4. 被作为人才聘用的教授有了责任,而无人选聘的教授有了失落,正常思维下“知耻者近乎勇”,应该对后进者是个压力吧。

  5. 聘任敎授和沒被聘用的教授在一个教研室由于收入多少不同,就有了比较,沒被聘用的教授就有了终身学习提高的动力。

  6. 外校与本校由于人才的流动也完成了知识和理念的交流,因为聘任教授的一招一式沒有秘密能够隐藏。

  7. 聘任教授收入的提高也是利益的满足,缓解了对课题的关注。

  8. 本科大学生是ZD的受益者,他们即将走向社会,所以合格的毕业生满足社会的需求。

  大学在我国整个教育体系中既是一般受教群体的最后目的,也是青年人完成受教阶段走向社会的最后一站。作为目的、大学的教育改革决定了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改革的内容和方向,所以大学教改在整个教育体系改革地位是特殊。作为最后一站,是青年人世界观的最后成型阶断,青年人终有一天会成为社会的主人,他们将决定我们国家今后的发展和未来,因此大学教改在整个教育体系改革中又是最为关键的。

  我是外行人评说大学教育只是纸上谈兵,虽是混天黑地的胡言,但由于站在局外沒有利益的牵扯,所以说的也坦荡,准确与否请大家们评判,本人一介匹夫,“招”管不管用只是笑谈。我想虽是大学教授学识渊博,但也是利益中人,和社会其他人相比也不会有太大的特别,所以本人才斗胆评论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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