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为阻止学校“违规考试”匿藏试卷被拘留,家长朋友如何看?
原创: 平湖一柱
对学校来说,考试是一件重要的大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改考试时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考试。
可是,校院园之大,无奇不有。据5月6日 澎湃新闻报道,在江苏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3月份组织的一次调研考试中,一名教师却在开考前将6个考场的试卷锁进教务处柜子,导致考试推迟了10分钟。为此,该教师被公安部门带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决定对该教师行政拘留五日。
后该教师不服,遂将当地公安部门告上法庭。日前,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驳回该教师的诉讼请求。
该教师为什么要藏匿试卷、阻止考试,因为他认为学校考试是违规的。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第四项“考试管理”中规定,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内容。具体而言,小学每学期组织统一考试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该教师认为,学校在期中和期末考试之外,还进行所谓“学情调研”考试,超出了文件所规的定次数(2次),在举报上级部门未果的情况下才有此举动。
他个人认为,自己是正义之举,非是扰乱教学秩序,公安部门对自己的处罚不当。
或许,学校所谓的“学情调研考试”违背了上级规定,但投诉学校违规,当依照一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在上级部门未答复回或答复未果的情况下,该教师用藏匿试卷的方式阻止考试是相当不妥的。
试想,考试不是一件小事,事关全校学生。该教师这一“藏”,就使考试推迟10分钟,全校那么多班级,那么多学生,那么多教师在这10分钟里就无所事事,这是多么巨大的损失啊。如果该教师再“拒不交出”试卷的话,那这个损失更是不可估量的。
在这里,考试是否违规和事实上浪费全校的师生10分钟时间比起来,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就算是考试违规,就算是阻制住了学校的违规行为,但学生、教师的时间却是再也找不回来了,这种做法,不仅是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更是浪费了师生的宝贵的时间,是不理智的,更是不合规、合法的,不可原谅的。退一步讲,就算学校这次考试最后被认定是违规的,该教师扰乱教学正常教学秩序的性质也没有变,因此,被行政拘留,一点也不冤枉。
该事件对学校管理者的警示是,一定要依规办学,不能用拍屁股做决定;对教师个人来说,手握真理,主持公道,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按程序办事,千万不可冲动,好心办坏事,更不可违规、违法,否则,自己的一片好心不是被人误解的问题,而是要受处分、甚至处罚的问题,那样的话,真得就会成为“有冤无处伸”了“冤大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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