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07招生通知
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07年继续在贵州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员。为做好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在贵州省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飞计划
2007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计划在我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15名。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以贵州省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培养目标
学院飞行教师,深圳、海南、四川、邮政、春秋、鹰联、东星航空公司等全国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
三、招飞对象和范围
原则上招收2007年在贵州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省级示范学校的男性文、理科高中毕业生。
四、招飞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政治审查标准。
2、身体条件:年龄16―20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民航飞行人员体检标准。考生可按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后)进行自我检测。
3、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总局确定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五、招飞程序
1、学生在所在中学报名,为、由报名中学汇总名单报县(市、区、特区)招生办。
2、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派员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进行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学生进行大体检,定于3月20日在贵阳市北京路贵州饭店内举行。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检查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考生须缴纳面试检查费,标准按物价、财政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5、对检查合格考生,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组织进行政审。
6、政审合格考生于6月11日,在贵阳进行身体复检。
7、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安排,同用人单位签定培养协议。
六、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要有领导主管,并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组织、管理等工作,各有关中学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招飞事宜。对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有关学校要采取相应的“保苗”措施,提高高考上线率。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8850567、5182078、5182087、5182181
传 真:0838―5182049
联 系 人:代老师、吴老师、聂老师、罗老师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室
附件: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 厘米;女生身高不足165厘米或超过172厘米;
2 、体重不足50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身高CM-110)公斤±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 、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 、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Q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直系亲属(三代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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