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普高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出台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2006年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其配套方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已正式出台。从2006级普通高中学生起,开始参加学业基础会考。2004、2005级普通高中学生继续实施毕业会考制度。
据介绍,学业基础会考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学业基础会考成绩将作为普通高中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并可成为高校评价、考核、录取考生的参考依据。
会考的方式、范围和命题标准
学业基础会考采取书面考试和操作考查两种方式。书面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其中,文科倾向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基础会考;理科倾向的学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基础会考。操作考查的项目为: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4个项目的操作考查。在新课程实验阶段,学业基础会考的考试范围为各科必修模块的内容。
学业基础会考的命题标准以新课程方案和各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与运用程度。试卷命题将根据基础会考的性质及福建省当前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际,做到难易适当、题量适度,使按照教育教学规范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一般都能达到学业基础会考所要求的标准。
会考的时间和成绩评定
学业基础会考每年组织2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1月初和6月中旬,每次开考10个科目。学生必须获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的学分后,才能申请参加该科目的学业基础会考;学校必须在学生修习完成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并进行了该科目的学分认定的基础上,才能组织学生参加该科目的学业基础会考。在此前提下,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学业基础会考的时间。
学业基础会考的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zui高的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在离校后两年内继续参加会考。所有学生的学业基础会考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最终与每一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
会考的具体实施办法
据介绍,学业基础会考由福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参与实施。学业基础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等10科的书面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包括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施考、统一评卷和评定成绩,其中思想政治实行开卷考试。
学业基础会考中的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考查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控,学校组织测试和评定成绩。各设区市教育局必须将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考查成绩和通用技术的测试方案报省会考办备案。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设区市操作考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和抽查。
全省第一次学业基础会考的时间为2007年6月,开考科目为信息技术。从2008年1月起,语文、数学、外语等10个科目全部开考。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考查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的课程设置方案自行安排。(本报记者 龙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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