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青浦、宝山区高三二模(4)
5、作为受众,究竟应该怎么做?
2014上海秋季高考第一篇现代文阅读《受众的新闻素养:能力和意愿》
新闻是帮助公民自治的必要信息,和其他出于私人利益或兴趣而获得的信息不同,它关乎社会群体的公共利益,最终会影响私人生活。
新闻作为一种媒体信息,本应有助于人们了解事情的真相,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也会增加人们对真相认识的不确定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文化的介入、新闻发布门槛的降低,新闻与评论、娱乐、宣传的界线不再像从前那样清晰,“准新闻”甚至“伪新闻”层出不穷。
如果说从前的新闻受众在接收信息上缺乏自由的话,那么现在的新闻受众更多是被诱惑。
因此,要努力优化信息环境。
另一方面,也要提高受众的新闻素养:首先要有寻求事实真相的意愿。经过诱导,受众容易把有限的时间用于关注娱乐新闻,而最危险的是在被抑制和被诱导中养成的对事实真相无所谓的态度。要么是“你知道了真相又能怎样”,要么是“根本就没有真相,一切都是阴谋”。前者导致老于世故地配合做戏,后者导致愤世嫉俗、拒绝相信一切。还有一些人习惯于把常识当成真相,或者以常识为标准来判断事件是否真实。常识往往受到特定观点和具体经验的限制,因人而异,缺乏普遍性和稳定性,有时会遮蔽事实真相。因此,有必要对常识保持警惕。
其次,在信息时代,应该提高自己的新闻辨别能力,对不同来源的信息设置不同的警惕值,并批判性地解读和使用媒体信息应是社会成员的基本技能。
如何批判性地解读新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报道有无确切的来源?来源可靠吗?
2)报道的内容完整吗?是否包含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等要素?假如不完整,原因是什么?
3)报道者提供了什么证据?这些证据是怎样检验或核实的?
4)这则新闻除了报道事件外,是否还有其他意图?
如何做个理性思维的人?
1)非同寻常的声明,需要非常确凿的证据
例如我上班迟到了,我给领导的解释是“路上堵车”,因为堵车是一个非常寻常的事件,我不需要给出太多的证据,领导选择相信这个理由也是合理的。但若我给出的理由是“路上被火星人劫去做了人身实验”,那这种理由非同寻常,除非我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的确发生了这件离奇的事,否则领导不应该相信,除非他有意装傻。遇到离奇的说法,很多人的选择是“半信半疑”,因为他无法确定该说法一定是假的,于是以为“半信半疑”是理性的选择。其实这很不理性,理性的做法应该是根据该说法的离奇度来确定相信度,该说法越离奇,则越不应该相信,相信度与离奇度成反比。对于火星我们都了解甚少,但如果有媒体称“火星上发现了动物”,你半信半疑了,即你的相信度是1/2,并自以为很理性。但如果换个问法“火星上发现了水”,你相信度还是1/2,有水->有单细胞生物->有多细胞生物->....->有动物,一步步问下去,你每步的相信度都是1/2,中间众多的1/2可能性相乘,就会得出一个非常微小的相信值,这就与“火星上发现了动物”的1/2相信度严重矛盾。同样一件事,由于问法的不同,你按“半信半疑”的方法得出的结论就自相矛盾了,其原因就在于没有考虑到离奇度,火星上有动物的离奇度比有水的离奇度要大得多。 判断离奇度的大小需要一定的科学知识,例如分析旧SIM卡耗电量大10倍的流言,就是因为通信专业人士了解SIM卡工作原理和技术指标,能体会到比一般公众更强烈的离奇度。但是,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在面对这类说法时,就没有办法鉴别真伪了吗?当然不是,公众可以从统计的角度来判断事件的离奇度,中国在科技方面的新发现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是众所周知的,旧SIM卡耗电量大10倍这件事应对全世界的所有手机用户都有影响,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都没有发现,国内众多科研院所和三大运营商的研发部也都没有发现,却让一个修电脑的人发现了,这还不够离奇吗?
有些老人,他们在判断国内科技事件的离奇度时有个方法,那就是问一句“美国人用这个吗?”在遇到推销离子水净化器、经络理疗床、磁疗枕时,他们就会想“美国人聪明又有钱,这么好的东西他们为什么不用呢?这事也太离奇了吧。”就靠这一招,他们识破了所有专门针对老年人的骗局。
2)无法证明不存在不等于存在
考察一个事件是否存在,需要的是证明该事件的确存在的可靠证据,而不是不能证明该事件不存在就反证其存在。例如宇宙里有外星人吗?,面对浩瀚无垠的宇宙,愣说一定没有外星人,我本人是不愿意相信的,但不能因为宇宙的浩瀚就认定外星人一定存在,确定外星人是否存在需要能证明其存在的可靠证据,而“不存在”本身是无法证明也是不必证明的。有人拿数学中的可以证明“不存在”来反驳“不存在无法证明”这个观点,这是无效的,因为数学是逻辑的延伸,其边界非常明确,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如此明确的边界。很多怪力乱神说法所描述的东西,我们都无法证明其不存在,但不能因此而认定其存在。理性思维的方法是首先不相信其存在,直至能证明其存在的可靠证据被找到为止。
3)非此未必即彼
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并不是“互斥”关系,即使证明了“非此”,那也未必“即彼”。例如用一个望远镜观察远处的一个物体,并做如下分析:它不是一个石碑,不是一个植物,不是......,那它一定是个人。这种分析就非常不靠谱,因为这个物体究竟是什么?有几乎无穷的可能性,贸然使用排除法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在讨论中药的毒副作用问题时,有中医粉丝反问“西药的毒副作用更大,你为什么不说?”,西药的毒副作用是与原问题无关的问题,即使你论证出“西药其实都是毒药”这个结论,也不能反证中药就没有毒副作用。不要以为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在这个问题上犯错的科学人士都不少,有个执迷于飞碟研究的某天文馆研究员,在一个UFO事件研讨会上,他的观点是“该UFO可以确定不是飞机,不是火箭,不是气球,不是....,所以它是飞碟。”虽然我们至今也法确认那个UFO到底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研究员的论证过程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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