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厦大教〔2014〕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推免生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和择优选拔原则。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设有本科专业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由院长或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具体负责该年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相关硕士点的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名单及组长联系电话报教务处备案。
我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阎立峰(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组员: 黄辉(学院分管本科工作党委副书记)
罗萍(广告学系主任)
李展(传播学系副主任)
苏俊斌(新闻学系副主任)
白海青(2014级班主任)
秘书:张锡臻
李鑫
吴懋雯
第三章推免生的名额和条件
第六条全校推免生的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根据总名额将名额分配到各学院。
第七条所有参加推免(含各种推免类型)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
3.外语水平优秀。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含外校单位修习、经学院认定可转换学分之课程成绩,占80%)和考核成绩(占20%)组成。考核成绩含学业竞赛、科研成果和面试得分。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80%+考核成绩。学业成绩排名统一采用我校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获得学校通令嘉奖和通报表扬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或连续两年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十佳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仅限队长)、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者提名、优秀志愿者、学院通报表扬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同时学业成绩又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最终排名名次向前递进一位。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专业排名为前40%(基地班为前70%)。
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专业排名为前40%(基地班为前70%)。
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600分(托福网考≥9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100分(五年有效),或雅思≥6.0分(两年有效)。艺术类考生要求英语四级成绩≥425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考核成绩共20分,其中学业竞赛(满分2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满分1.5分);科研成果(满分1.5分)、面试得分(满分15分):
学业竞赛项目(满分2分)细则:
可以获得分数的学业竞赛项目如下:
一类: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赛区
戛纳广告节
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公益广告大赛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二类:
The One Show--金铅笔广告奖
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福建、海南赛区
福建省公益广告大赛
中国广告协会学院奖
中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大学生原创影片大赛
华语大学生视觉影像艺术节
中国网络视听大会
“互联网+”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中央台(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全国公益广告大赛
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凤凰花季影展
第三届华文公关奖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全国14所高校,萌芽杂志社)
全国高校网络安全公益广告作品大赛(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中国大学生在线主办)
CRI环球公益广告创意大赛(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
G客原创视频大赛(咪咕视讯、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中国网络电视台主办)
看中国?外国青年影像计划金目奖
福建省高校大学生教育技术技能大赛(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
三类:
厦门市公益广告大赛
厦门国际微电影节
福建省大学生影像大赛
厦门大学记者节系列竞赛
厦门大学主持人大赛
“互联网+”厦门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厦门大学公益广告大赛
福建省第十九届优秀广告作品奖
2、各级竞赛得分规则详见下表: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入围奖 |
一类 | 2 | 1.5 | 1 | 0.75 | 0.5 |
二类 | 1.5 | 1.2 | 0.75 | 0.5 | 0.25 |
三类 | 1 | 0.75 | 0.5 | 0.25 | 0.1 |
3、每个获奖项目可加分人数限三人以内;同一人学业竞赛得分取zui高分,不能累计。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满分1.5分)细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必须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结题任务方有加分资格,其中获得国家级项目加1.5分,获得省级项目加1分,获得校级项目加0.5分。
2、每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加分人数限三人以内;同一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得分取zui高分,不能累计。
三、科研成果(满分1.5分)细则:
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篇得1分,一篇以上得1.5分;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篇得1分,一篇以上得1分;
(发表时间截止推免当年8月31日,核心期刊名单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第八条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专业排名范畴,未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专业排名范畴。
第九条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由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至少两名本院专任教授),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70%,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
1.文科类学生,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类核心期刊发表文章1篇以上(发表时间截止推免当年8月31日,核心期刊名单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理工类学生,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文章于JCR 1区或JCR2区(发表时间截止推免当年8月31日)。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国家级发明ZL一项及以上(截止推免当年8月31日)。
3.满足学校认定的国际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团体竞赛项目至多有3名核心团队成员可获得推免生资格。该部分学生由学院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第十条参加体育特长推免的学生,条件由体育教学部制定实施细则予以规定。体育教学部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总指标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第十一条在涉及成绩排名计算时,重修通过的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学生的专业成绩排名统一采用“GPA绩点排名”计算方法。其中:辅修成绩不计算绩点,转专业前的专业课程及任意选修课程不计算绩点。
第十二条具备推免生基本条件,经考核获准参加国家支边支教工作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保留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一年,其推荐指标由国家计划单列,学校专门组织考核选拔。
第四章推免生工作的流程
第十三条9月初,以学院网站公布的学业成绩为准,开始受理学生的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厦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申请表》,表式由学校制定,公布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由申请者自行下载,可以使用复印件)。申请材料上交学院。
第十四条9月初,分管教学院领导主持召开推免生工作小组会议,完成对报名者的初审,按推荐名额(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1:1.5的比例拟定入围面试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张榜公布。
第十五条9月初,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候选学生进行面试,考察专业知识素养及英语能力。具体流程及操作办法详见学院的通知。
第十六条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名单进行审批,并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发文予以确认。
第十七条经确定为免试生的学生,应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学校统一报省级招生办公室审定资格。
第十九条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须参加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按招生网上的有关规定按时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
第五章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推免生工作应严格按规定办事,坚决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认真受理师生的申诉,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已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因生理或心理健康问题需要休学者;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4.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所获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新闻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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