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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修良||方孝孺的生平和他的谱牒学理论(一)

发布于:百学网 2017-10-28

仓修良||方孝孺的生平和他的谱牒学理论(一)

  一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又字希古,号逊志,其书斋名正学,故世人亦称之为正学先生,浙江宁海人。父亲方克勤,洪武初年是位清官,为人正直,官至济宁知府。洪武八年(1375年)遭诬被捕入狱,并于次年含冤死于京师。孝孺师从宋濂,并成为宋氏得意门生。人们可以看到,宋濂收得这样一位弟子,是非常自豪的,曾两度赋诗加以赞扬,甚至将其称为百鸟中之凤凰,他在《送方生孝孺还天台诗》序中说:“古者重德教,非惟弟子之求师,而为师者得一英才而训饬之,未尝不喜动颜色。此无它,天理、民彝之不能自已也。予以一日之长,来受经者每有其人,今皆散落四方。黍稷虽芃芃,不如稗之有秋者多矣。晚得天台方生孝孺,其为人也,凝重而不迁于物,颍锐有以烛诸理,间发为文,如水涌而山出。喧啾百鸟之中,见此孤凤皇,云胡不喜!”的确如此,自古以来,那些著名的学者,凡是能得英才而培养成才,无一不是感到欣慰,为的是其学术思想能够得以承传而光大。而方孝孺也确实称得上是位奇才,就连朱元璋也不得不承认其为“异才”,这就难怪宋濂因为得了这样一位弟子而特别高兴。所以,他在《送方生还宁海并序》中,将这位门生在学术上的成就作了较为全面的表述:

  洪武丙辰(洪武九年,1376年),予官禁林,宁海方生孝孺过从,以文为贽,一览辄奇之。馆置左右,与其谈经,历三时乃去,明年丁巳(洪武十年),予蒙恩谢事还浦阳,生复执经来侍,喜动于中。凡理学渊源之统,人文绝续之寄,盛衰几微之载,名物度数之变,无不肆言之,离析于一丝而会归于大通。生精敏绝伦,每粗发其端,即能逆推而底于极,本末兼举,细大弗遗。见于论著,文义森蔚,千变万态,不主故常,而辞意濯然常新,滚滚滔滔,未始有竭也。细占其进修之功,日有异而月不同.仅越四春秋,而已英发光著如斯。使后四春秋,则其所至又不知为何如?以近代言之,欧阳少师、苏长公辈姑置未论,自余诸子与之角逐于文艺之场,不识孰为后而孰为先也?予今为此说,人必疑予之过情,后二十余年,当信其为知言,而称许生者非过也。虽然,予之所许于生者,宁独文哉?

  我们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宋濂在撰写这篇序时,估计到当时会有人认为如此评价方孝孺未免过高了,所以他还写上:“后二十余年,当信其为知言,而称许生者非过也。虽然,予之所许于生者,宁独文哉?”可见他对自己这位弟子在学识上的成就是信心十足的。非常遗憾的是,就是这样一位很有才华的人,却迟迟得不到当权者重用而闲居十年,尽管先后有多位大臣推荐,朱元璋就是不肯任用,原因何在?其父方克勤冤案,朱元璋在召见方孝孺时已经当面承认“尔父无罪,为奸臣所陷耳”,这无异于已经为其平反了,自然不会影响他的从政之事。至于他的道德文章,朱元璋也早已一清二楚了。那症结究竟何在呢?实在是两者在治国理政观念上存在着严重分歧。朱元璋在建立明朝以后,实行的是君主专制独裁制度,也就是说,行的是霸道,而方孝孺则想推行仁义教化的王道,这就说明他还是个不识时务者,不被统治者所重用,自然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闲居十年,他便潜心于学术研究和著述工作。

  本文作者仓修良教授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在群臣一再推荐下,朱元璋第三次召见方孝孺,仍不予重用,仅给他一个汉中府学教授的职务,两年后,在蜀王朱椿恳请下做了世子的老师。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秋试,朱元璋召方孝孺主持京闱,取士300人。洪武三十一年五月朱元璋去世,就在去世之前托孤之时,居然还“遗令先召孝孺”,可是朱标早死,现在只有长孙朱允炆来接替自己帝位,故临终前还是“遗令先召孝孺”,因此,朱允炆即位后的第二件事便一纸诏书召方孝孺立刻进京。孝孺到京后,先以从九品的府学教授,授翰林侍讲,次年(即建文元年,1399年)迁从五品侍讲学士,官品并不高,但建文总是向他咨询国家大事,读书时每遇问题即召孝孺讲解。从此以后,孝孺便一步步得到建文的重用,特别是因君臣二人在治国理政方面观点居然非常一致,因此,朝中所有文件诏檄全由他草拟。而且建文决心励行仁政,以儒家思想为指导,进行政治革新,就连洪武年间所行的官制也进行变革。

  非常可惜的是,新政实行不久,建文三年(1401年)十二月,燕王便亲率大军南下,次年五月就已经轻取扬州。六月十三日,便直入金川门,迅速进入城东皇宫,于是“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人们从火中发现一具尸体,燕王朱棣便下令说建文帝已自焚死了,而大臣们有自杀殉难的,有逃亡隐居不仕的,有投降归顺新主的。六月十七日,朱棣正式称帝,是为明成祖,改年号为永乐,以明年为永乐元年,改建文四年为洪武三十五年,把建文一朝直接抹掉。接着他就对建文朝大臣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凡是忠于建文而又不肯同他合作的文臣一律指为“奸臣”而惨遭屠杀。据郎瑛《七修类稿》卷十《国事类·建文忠臣》所载,连自杀殉节在内竟有“百廿四人”,可见朱棣此举实在太惨无人道。因为凡是一名官员被杀,还要灭其九族,例如据《国榷》卷十二记载,大理寺少卿胡闰先不仅家族遭到族诛,“凡与闰有连者俱死,戍边数百,累死数千人,村里为墟”。而方孝孺更是灭十族。朱棣进入京城后,曾四次派人召方孝孺,孝孺坚决不从。后被逼去见,他就穿着孝服去见,并一直号哭。朱棣又让他的学生廖镛、廖铭前去劝说,孝孺则说:你们跟我数年,难道还不明白道义是非。朱棣欲拟即位诏书,问姚广孝何人可为,姚答曰:“他人不足以服天下,必须方孝孺。”于是朱棣再召方孝孺入宫,孝孺仍穿孝服,并恸哭,朱棣见状,起身相劝:“先生毋自苦,予效周公辅成王耳。”孝孺问:“成王安在?”朱棣回答:“彼自焚死。”孝孺又问:“何不立成王之子?”朱棣答道:“国赖长君。”孝孺再问:“何不立成王之弟?”最后朱棣无可奈何望着孝孺说:“此朕家事。”并让送上文房四宝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接过毛笔,大书“燕贼篡位”,掷笔于地,边哭边骂道:“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朱棣怒气冲冲地说:“汝安能遽死,即死,独不顾九族乎?”孝孺则回敬道:“便十族奈我何!”朱棣大怒,一方面将方孝孺关入大牢,一方面下令逮捕方氏宗族。六月二十五日,在聚宝门(今南京中华门)外诛方氏十族。据史料记载,被诛的连同门生朋友共十族847人(一说873人)死于此案,被杀之人用了七天时间方才杀完。在明初文坛上很有影响的一位大儒,就这样在残暴君主的屠杀之下结束了短暂的人生,临刑时仅46岁。

  方孝孺生前曾被视为“程朱复出”,可见声望之高。可是,对于他的惨死,却未能得到大多数人的公正评论,特别是在明代,许多人都认为方孝孺的行为乃是“愚忠”的表现,有的还批评他言辞过激才导致灭十族,而李贽又说他不识时务、死读书所致。总之,这些人对于方孝孺忠于建文、不事二主的行为大多不太认可,总以为没有必要作如此举动。一直到了清代,对方孝孺的评论,才大多持肯定态度,代表性人物为黄宗羲。此后研究谈论的人虽然不多,但有代表性人物胡适先生认为方孝孺是杀身殉道的了不起的人物。而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学术界对于这位明初曾产生过重大政治影响的人物似乎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方孝孺在明初曾被誉为“程朱复出”“读书种子”,又曾为“殉道”而遭灭十族,这就说明,他不仅是位非常重要的思想家,而且是“当世文章第一人”。然而60多年来,除了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和“浙江文化名人传记丛书”中各出过一部评传,以及相关的年谱、传记、研究著作数种之外,以方孝孺为题的单篇文章也就只有十多篇,并且大多发在地方性刊物上,而众多的思想史和文学史著作尚未见过有提到此人。这是什么原因,笔者倒有些不太理解,是不是因为此人究竟是何许人也尚无定论而不便写入?或者说正是尚无定论,则更应当在著作中加以研究和探讨,而不应当采用避而不谈的做法。那么,究竟应当怎么样才能做到比较公正地评价方孝孺呢?笔者以为首先还是先要冷静地看一看前人所作的评论是否有道理,从中去寻找启发。

  二

  前面讲了,到了清代,学者们大多对方孝孺已经是采取肯定的态度,代表人物则是黄宗羲。这里我们不妨就来看看黄宗羲是如何肯定的。众所周知,黄宗羲曾著有《明儒学案》一书,书中对所被收入的学者都写有小传一篇,对各人生平经历、著作情况、学术思想以及学术传授,均作扼要述评。这些小传长短不一,一般都写得朴实自然、不事雕琢,重视内容事实,充分体现出优秀史学家所持有的风度。方孝孺被编入卷四十三《诸儒学案上一》,兹摘录于下:

  先生直以圣贤自任,一切世俗之事,皆不关怀。朋友以文辞相问者,必告之以道,谓文不足为也。入道之路,莫切于公私义利之辨,念虑之兴,当静以察之。舍此不治,是犹纵盗于家,其余无可为力矣。其言周子之主静,主于仁义、中正,则未有不静,非强制其本心如木石然,而不能应物也,故圣人未尝不动。谓圣功始于小学,作《幼仪》二十首。谓化民必自正家始,作《宗仪》九篇。谓王治尚德而缓刑,作《深虑论》十篇。谓道体事而无不在,列《杂诫》以自警。持守之严,刚大之气,与紫阳真相伯仲,固为有明之学祖也。先生之学,虽出自景濂氏,然得之家庭者居多。其父克勤,尝寻讨乡先达授受原委,寝食为之几废者也。故景濂氏出入于二氏,先生以叛道者莫过于二氏,而释氏尤甚,不惮放言驱斥,一时僧徒俱恨之。庸人之论先生者有二:以先生得君而无救于其亡。夫分封太过,七国之反,汉高祖酿之,成祖之天下,高皇帝授之,一成一败。成祖之智勇十倍吴王濞,此不可以成败而誉咎王室也。况先生未尝当国,惠宗徒以经史见契耳。又以先生激烈已甚,致十族之酷。夫成祖天性刻薄,先生为天下属望,不得其草,则怨毒倒行,无所不至,不关先生之甚不甚也。不观先生而外,其受祸如先生者,宁皆已甚之所至乎?此但可委之无妄之运数耳。蔡虚斋曰:“如逊志者,盖千载一人也。天地幸生斯人,而乃不终祐之,使斯人得竟为人世用,天地果有知乎哉?痛言及此,使人直有追憾天地之心也。乃知先正固自有定论也。

  黄宗羲对于方孝孺已经作了非常全面的肯定,并对于当时“庸人”所加之不实之辞都一一加以驳斥。对于方氏的学术思想,文中一一加以论述,并得出评价非常高的结论:“持守之严,刚大之气,与紫阳真相伯仲,固为有明之学祖也。”请看,这里已经将其与朱熹相提并论了,所以将其称为“有明之学祖”,自然也就不过分了。最后黄宗羲在引了蔡虚斋的一段评论后语重心长地说:“乃知先正固自有定论也。”黄氏在这里实际上就是告诉大家,对于方孝孺的评论与地位已经早有定论了,那些庸人的说三道四都是经不起历史事实的考验的。大家读了这篇小传以后,自然就理解笔者在前文中提出的当前学术界对方孝孺还未给以应有的学术地位的现象予以批评是有道理的。既然在明初的文坛上已经“共推先生为第一”,为什么在我们现在所写的文学史中不能被列入呢?按理说起码也该给以一席之地吧!同样,在学术思想史方面就更应当大书而特书了,因为黄宗羲已将其与“紫阳”并论,并特别指出“固为有明之学祖也”。“紫阳”何许人也?乃是大名鼎鼎的大学者朱熹也。众所周知,朱熹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地位是很高的,他可以从祀孔庙,也就是说,他有资格在孔庙中陪伴孔老夫子一道享受冷猪头祭祀的待遇,这在封建社会后期绝无第二人了。黄氏竟然说方孝孺与其“真相伯仲”,当然应当有他一定道理,因为黄氏在学术上所做结论也还是比较审慎的。不过,对于我们来说,在理解黄宗羲的这个比喻时,自然都会认为它在显示方孝孺在明代学术界的重要性而已,谁也不会将其与朱熹同等看待,要真正认识到他是“有明之学祖也”。非常遗憾的是,共和国建立以来,出版了许许多多的学术史、思想史,其中却都不曾谈到这位“有明之学祖”,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因为这是对中国文化发展有过重要贡献的人物长期得不到应有的肯定,而对方孝孺个人来说,自然是非常不公道的。这中间也许因为有些客观原因,那就是当方孝孺被灭十族时,明成祖为了要毁灭方孝孺的思想影响,将其著作全都焚毁,甚至下令凡留有方孝孺片纸只字也是有罪的。尽管如此,民间流传保存者还是大有人在。因此,后来其弟子王稌不断搜集,其著作还是大部分都保存下来了,并编为《逊志斋集》。

  未完待续

  作者为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

  原文载《史学月刊》2017年第9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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