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健康管理师培训招生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就需要一大批懂健康管理的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保留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核,充分说明这个工种的重要性。
为了满足健康管理行业快速发展以及健康管理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试安排,拟开展2020年度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县、区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直属各单位及有志于在健康体检、医疗服务、健康保险、中医保健、健康养老以及体育健身、医疗旅游、美容养生、母婴服务、保健食品、营养等行业从事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以及相关的各界人士。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健康管理师(三级)培训和考试: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培训方式
采取在线直播教学方式(支持PC端、移动端),借助网络直播平台,考生可通过电脑或手机,实现异地就学、晚上上课、实时互动、视频回放等便捷学习方式。模块清晰,结合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学习,节省时间,事半功倍。
(四)培训及鉴定考生费用
费用标准:2580元/人(含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鉴定费),第二次补考学员报名费用680元/人。学员通过考试后,网络课程自动结束服务。如考试不通过,使用期限为期一年。
(五)报考所收资料
(1)本人小2寸白底证件照片2张和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在15KB-45KB之间)。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复印件1张。
二、鉴定考试时间与证书查询
(一)考试时间
原定于2020年4月18-21日、7月25-28日、11月14-17日鉴定
统一调整至第一批次2020年10月24-27日、第二批次2020年10月31-11月1日、第三批次2020年11月7-8日进行。
鉴定职业
鉴定类别
鉴定形式
理论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
健康管理师
三级
人机对话考试
人机对话考试
(二)证书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成绩查询。通过国家卫健委人才中心网站(http://21wecan.com)、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部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zscx.osta.org.cn)进行“双网查询”,鉴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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