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施以后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区域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持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五级/初级工适用消防设施监控职业方向。五级/初级工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能中,仅能操作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四级/中级工开始,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能扩展至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
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2节“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第3.2.1条:“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2.1条可知,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例如快捷酒店前台设置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即属于区域报警系统。而区域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持有五级/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2.2条规定:区域报警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2.2条可知,区域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注意,此处的“有人值班的场所”并不是消防控制室。例如快捷酒店前台,属于“有人值班的场所”,不是“消防控制室”。
2.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2.3条第2款“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由于集中报警系统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所以相比较区域报警系统而言更为复杂,而且有消防控制室以后,需要24小时值班,所以对值班操作人员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由于消防控制室的复杂性和《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技能要求,《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施以后,消防控制室应由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值班。
本站(www.100xue.net)部分图文转自网络,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底部邮箱),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