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名师手记之:历史篇(一)
第1讲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复习要点】
(1)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2)秦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3)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4)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复习思路】
复习本讲要突出一条主线,抓住两个重点。一条主线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也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制度。两个重点:一是“始皇帝’’的来历和郡县制的建立,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二是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复习时注意理解中国古代重要的政治制度的基本概念,并结合具体历史背景和历史阶段特征加以分析、评价;注意把握同一历史时期相关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注意形成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演变的整体线索。
预计2010年高考,本讲知识在选择题、探究题等题型中均有可能出现,内容上会着重考查我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以及分封制和宗法制互为表里的关系,同时考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形成和发展中呈现的趋势。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提倡制度创新,因此与社会现实相结合在高考中必将有较大的体现。
【知识归纳】
一、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
1.分封制
(1)目的:周王朝想通过建立子国的方式来扩大和巩固自己的统治。
(2)内容: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宗法制
(1)目的:为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内容:通过血缘的关系,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无论周王、诸侯还是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宗法法的核心)。嫡长子是土地、财产和权力的主要继承者。嫡长子为大宗,其他嫡长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庶子)为小宗。
(3)宗法制特点:①ZD的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宗法制和分封制互为表里,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家” 和“国”密切结合;②保证各级贵族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等级森严。
(4)作用: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强化王权。
二、知道“始皇帝”的来历和郡县制建立的史实,了解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
(一)“始皇帝”与三公九卿
1.“始皇帝”的来历:秦王嬴政统一天下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把“皇帝”,作为自己的名号。嬴政宣布自己为“始皇帝”,认为“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2.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九卿指中央政府中三公之下的许多重要官职。
(二)废分封,置郡县
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是中央政府以下zui高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郡设郡守、郡丞和郡尉;县是郡的下级地方行政机构,县设县令、县丞和县尉。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机构。与行政相适应,建立了一整套地方各级官僚体系。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
(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
(1)积极:
①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政治与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②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对巩固国家统一,以及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都起了重要作用。
(2)消极:
①秦朝依靠皇帝的专制权威,加强对人民的压榨,使人民处境日趋恶劣,阶级矛盾迅速激化。秦王朝十几年后土崩瓦解。
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发展。
三、列举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1.汉武帝的集权措施(中央、地方双管齐下)
(1)措施:① 置中朝(内朝:尚书台):成为朝廷的决策机构;外朝(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机构):逐渐成为执行机构;目的:为了削弱相权,加强皇权。(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② 设刺史:位卑权重,代表中央监察地方(包括诸侯和地方高官)。(但到了东汉,刺史逐渐演变成郡县之上的地方行政长官) ③推恩令:加强中央集权,解决了诸侯国问题。
(2)影响:巩固和发展大一统的局面,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权力的过于集中也带来一些弊端,东汉后期皇帝大多幼小昏弱,外戚与宦官互相倾轧,导致政局长期动荡。
2.隋唐的三省六部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完善)
(1)三省职权:决策机构:中书省;审核机构:门下省;行政机构:尚书省;下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2)作用: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分割了相权,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3.宋初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要注意分割相权、与削弱地方权力两方面)
(1)收精兵:设置三衙统兵和枢密院调兵相互牵制,有利于皇帝控制军权;并按强干弱枝、守内虚外原则部署兵力
(2)削实权:削弱或剥夺宰相、节度使等的权力;(设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的办公机构,用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盐铁、度支、户部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权);在州郡长官之下设通判,有权向朝廷直接奏报;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
(3)制钱谷:由转运使把地方财赋运到中央。目的:使地方失去割据的财政基础
4.元加强中央集权
(1)中央:设中书省为zui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设枢密院为zui高军事管理机关;设御史台为zui高监察机关;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2)地方:实行行省制度,zui高长官为平章政事;
评价:为我国以后的行政划分(省制)奠定了初步基础;加强了中央对边疆地区的管辖;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和民族融合,加强了中央集权。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发展趋势:以皇权至高无上的核心;历朝历代积极调整君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总的来说: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分散削弱,地方权力不断消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同时,为了强化专制统治,历代不断调整变革监察体制,选官制度。
自始至终:充斥着皇帝与丞相,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的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也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要注意与前面的秦时中央集权的影响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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