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可能转由民办转为公办的大学
今年高考招生,陕西有两所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大学,分别是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转设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转设为西安工商学院。独立学院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历史,全部完成转设工作。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其转设路径分为转为民办、公办和终止办学三种。
教育部指出,独立学院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为此,方案提出,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完成转设;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教育部规划了三种转设形式:即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无社会举办方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对于无社会举办方的独立学院,即所谓的“校中校”,方案明确,如转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须明确非营利性,可由地方政府设立教育投资公司、教育基金会或国有企业作为举办者,也可探索无举办者办学;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办权转让给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方案发布之日前,已签订举办者变更协议并实际履行的(已征地建设、资金已足额到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教育部履行举办者变更核准程序,其余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全面停止。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已落实法人财产权的独立学院,教育部还提出,在保证具有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财务核算、独立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的基础上,不过分强调土地、校舍面积。鼓励通过省内整体搬迁等方式改善办学条件后转设。
教育部支持将独立学院转设纳入省级高校设置规划,优先受理转设申报,不受数量限制、不设受理时限,成熟一所、受理一所,依法依规加快办理进度;把独立学院转设摆在高校设置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控制更名、新设等其他类型高校设置总量;对按期完成转设的举办高校和转设后独立设置的学校,在招生计划、项目申报、专业设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并将独立学院转设情况作为研究生招生计划下达、新增学位授权点审核及高校建设相关评价的参考因素,并将独立学院转设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那么,全国257所独立学院中,哪些独立学院转设为公办大学的可能性最大呢?就是那些无社会举办方的独立学院,也就是说没有民间资本出资的院校最有可能转设为独立学院。比如前一段时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已经转设为公办的浙大城市学院,新疆大学科技学院已经转设为公办的新疆科技学院。办得好的独立学院也有可能停止办学,比如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已经停止办学。
下面是有可能转设为公办大学的独立学院名单,以下名单仅供大家参考,独立学院即使转为公办学校,也有可能按照民办大学的收费标准,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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