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夹缝中的大学
2019年6月13日,一封教育部的红头文件送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正式同意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7013379;同时撤销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的建制。
尽管失去了“山东师范大学”的金字招牌后的发展之路尚需探索,但在全国200余所独立学院中,历山学院还算是其中幸运的一个。
△潍坊理工学院官网
▎扩招
独立学院,是在“穷国办大教育,而且办的是世界上规模ZD的高等教育”的特殊背景下产生的。
大学扩招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1998年10月,经济学家汤敏向中央提交了一份建议书《关于启动中国经济有效途径——扩大招生量一倍》,次年6月,经过一系列准备后,中国高校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扩招。
扩招为高校带来的最主要问题是:缺钱。
在当时,各个大学的经费已经远远无法维持其规模。地方高校更是生均拨款逐年下降,许多高校都已经处于超负荷运转,办学条件十分紧张。
然而,要想让国家“今后在高等教育方面要继续较快地增加投入也是很困难的”,因为教育方面的经费需要优先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公办高校要想继续承担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任务几乎不可能。于是,以已经具有成熟办学经验的高校、名校作为依托,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进入而创办的独立学院,在大学扩招和经费短缺双重背景下,应运而生。
独立学院通常被命名为xx大学xx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的设置主要牵涉到三个利益方:地方政府、母体高校和企业投资方。从当时的情况看,尽管利益诉求不同,但独立学院这种全新的办学模式无论对谁,都是一件可以实现共赢的好事:
地方政府可以获得高教资源,同时完成扩招任务;投资方可以将资本渗入教育事业,获得收益;而母体高校则相当于利用品牌,轻松赚取额外的办学收入。
△独立学院百度贴吧,贴吧简介中写着:“正视过去,面向未来。不畏艰难,争创辉煌。”
一面是大学必须扩招以拉动内需的时代背景,另一面是公办高校经费短缺,需要资本维持规模办学的现实。
1999年,独立学院,在这两种现实条件所支撑起的逼仄的狭小空间中,在政府、高校、企业,这具有完全不同利益诉求的三方的共同扶持下,以试点的形式,开始在一些省份大规模地成立了。
▎隐疾
独立学院创设后,很好地缓解了规模与经费之间的矛盾问题。
在大扩招的背景下,独立学院在创设初期不仅吸纳了大量考生,而且极大地缓解了母体高校的经费压力。
21世纪初,有些大学如果不创办独立学院,母体学校都很难存活下去。如湖北省某大学因新校区建设产生欠款,2000年创办名为独立学院的校中校后,每年返回母体高校资金约1亿元,这才缓解了学校的办学困难。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独立学院迅速膨胀,从05年起招生人数就以迅速超过100万人,在总招生人数中的占比zui高曾超过20%。
然而,有许多独立学院在设立初期就已经埋下苦果。据了解,有的学校在创设之时可以实现独立招生,有的学校则根本没有获得审批、没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也直接进行招生。
最为混乱的是一些“校中校”的现象。它们浑水摸鱼地以母体学校的名义进行招生,学生招上来,这些“校中校”根本无力培养,于是只能占用母体学校的教师、教学资源。
学生毕业后,有的“校中校”在学生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的毕业证,有的则直接颁发母体学校的毕业证——“三本”毕业直接变成“一本”。
针对于此,2003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名为《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8号文件,时任教育部长周济在同年6月也公开发表讲话,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一系列说明和解读。
△原教育部部长周济 图源:重庆大学
不论是在文件,还是在讲话中,教育部的态度都十分明确:对于独立学院,教育部积极支持,但同时必须规范发展:所有独立学院必须一律采用民办机制,对于“校中校”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同时,为了规范整治,8号文件中同样提出了要把审批独立学院的权利由地方教育厅上收教育部的要求,并准备于2004年开始实行。
然而,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就在独立学院审批大权上收的前夕,部分省份连夜“超生”独立学院。有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紧急通知每所高等学校,必须马上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申报合作举办独立学院。
短短几个月里,仅在一个省份就审批了20多所独立学院。
▎整治
如雨后春笋般一夜之间遍地开花的独立学院间,依旧杂草丛生。
尤其是抢注成立的独立学院,大多都因为数量膨胀过快,师资、教学完全无法独立,而导致教学质量不尽如人意,且学费高昂。“校中校”的现象更是难以监管,屡禁不止。
于是,在8号文件印发5年后,教育部2008年又出台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即26号令,对独立学院的建校规模、整体状况进行了规定,包括:
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等等。
同时,还为独立学院的规范发展提出了六条路径: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合格的,转设;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26号令规定了5年的验收期,验收期满,全国所有独立学院都将接受检验。
然而据媒体报道,5年后的2013年,全国近300所独立学院中,成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的,仅有35所。
▎夹缝
从夹缝中诞生的独立学院,再一次被逼入墙角。
符合标准的学校想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难。
高考扩招早已停止,高等教育也由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学校的招生形式日益严峻,没有了母体学校xx大学“金字招牌”的支撑,仅凭学院的名号还是否能够吸引到考生?
更何况有些独立学院在创设之初就没有民间资本引入,公有财产如何转设民办?
△2012年9月开学季,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校园中的一处横幅 图源自网络
符合标准的学校想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办学,也难。
独立学院完全依靠收取学费支持正常运转,严峻的招生形式下,学费不宜太高,而要想在母体学校所在的一线、省会城市维持标准规模继续办学,学校财政捉襟见肘。
不符合标准的学校想关停,则更难。
将不符合标准的独立学院关停,是地方政府不可承受之重。
根据媒体公开数据,以中部某省为例,2013年高考录取率达到80%左右,其中本科生录取率约占40%;独立学院约占本科生录取人数的三分之一。若把独立学院招生指标全部压到一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去,省级财政根本不愿意这样做。
学校轻易关停,更是在校生与毕业生不可承受之轻——学校停办,毕业证书还能不能得到社会和就业市场的认可?
▎出路
2013年的验收期过后,教育部根据现实状况,将验收期又推迟三年。
2015年11月初,教育部公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引导一批独立学院发展成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重点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这应该被视作是国家为独立学院发展指出的新出路之一。
目前,距离26号令颁布已有11年,距离第一所独立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已经过去整整20年。独立学院已经寻找到的发展出路都有哪些?
一批在设立之初并未引进民间资本,而是由母体学校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筹建的独立学院,如浙大城市学院正在寻求转为公办本科院校。
2018年5月,学校得到批示:浙江省委常委会同意浙大城市学院转设公办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起,学校就已经全面实行公费招生。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校园中的浙大校训 图源:浙大城市学院官微
潍坊理工学院(原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皖江工学院(原河海大学文天学院)等一批办学规范、发展较好的独立学院,已经逐渐成功脱离母体,转设成为普通民办本科院校。
学校发展欣欣向荣,正在探索一条属于自己的发展新路。
更多的学校则选择搬迁,继续办学。如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的校址,已经不在“泉城”济南,而在县级市蓬莱;江西省的县级市共青城市更是迎来了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等5所高校。
在这里,它们有条件拥有更好的硬件设施,同时也为这些县级市带来了全新的经济活力。
还有一部分学校自行寻求合并: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与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2013年合并,联合转设为沈阳工学院。
△沈阳工学院成立揭牌仪式 图源:搜狗百科
2015年,沈阳工学院获批成为了辽宁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点扶持。
当然,也有一些院校如备受关注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即将在几年内停止招生。珠海分校将逐步转型升级,过渡期后直接并入北师大珠海分校。
学校停办后,已毕业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都将由母体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全部承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官网
独立学院,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的各项历史遗留问题,也正在逐步得到妥善的解决。随着200余所独立学院一个一个地找到自己的出路,中国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也将随之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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