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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百学网 2017-06-24

四川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 (学院代码:12212)

  二、办学性质: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公安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

  四、学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五、招生对象: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二)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考考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四)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需未婚,年龄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5年8月31日〕

  (五)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需四川户籍生源。

  六、招生条件

  (一)提前批(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

  报考提前批专业的考生,除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

  2.体检、政审、体能测试标准及要求

  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政审、体能测试安排

  以省公安厅、考试院关于公安专业体检、政审和体能测试的具体通知为准。

  (二)本科第二批(非公安类法学专业)

  (1)招生条件: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我院整体实行警务化管理,建议:身体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报。

  (三)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学院现有条件,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规定

  (一)各专业录取批次及招收比例

  1.提前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指挥、禁毒学。

  2.本科第二批:法学。

  3.提前批专业女生招收比例按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本科第二批专业男女生招收比例不限。

  (二)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八、收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消防指挥、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1200元/学年。

  九、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三)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十、监督机制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和负责招生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学习待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要求,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统一招警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有资格选择录取职位,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就业。

  十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830-3108557(兼传真)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scjy_zsb @163.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学校官网:http://scpolicec.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1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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