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学习,爱生活,会学习,会生活,人生有百学网更精彩!
爱学习 | 爱生活

沈阳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百学网 2017-06-18

沈阳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建筑学专业为5年),学习年限为3—6年(建筑学专业为4—7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4万平方米(约合1711亩);建筑面积55.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851.65万元;图书133.3万册;专任教师105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5%,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8.5%。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合理安排本科招生计划。调减部分社会需求不旺、招生与就业前景均不看好的专业招生计划,增加社会需求旺盛、人才紧缺、就业质量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总规模的15%。 

使用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建筑学专业为5年),学习年限为3—6年(建筑学专业为4—7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4万平方米(约合1711亩);建筑面积55.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851.65万元;图书133.3万册;专任教师105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5%,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8.5%。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合理安排本科招生计划。调减部分社会需求不旺、招生与就业前景均不看好的专业招生计划,增加社会需求旺盛、人才紧缺、就业质量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总规模的15%。 

  使用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建筑学专业为5年),学习年限为3—6年(建筑学专业为4—7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4万平方米(约合1711亩);建筑面积55.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851.65万元;图书133.3万册;专任教师105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5%,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8.5%。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合理安排本科招生计划。调减部分社会需求不旺、招生与就业前景均不看好的专业招生计划,增加社会需求旺盛、人才紧缺、就业质量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总规模的15%。 

  使用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本站(www.100xue.net)部分图文转自网络,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底部邮箱),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ND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