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医学院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承德医学院 学校代码:10093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承德医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1.各专业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无加试课程;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5.生源地为浙江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是:化学、生物、物理。具体招录工作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6.生源地为上海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是:化学、物理。具体招录工作按照《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7.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个C、1个合格,选测等级要求B、B。
8.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的录取原则,将参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9.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报考医学专业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以下情况不宜录取: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③双耳听力范围在3米以内;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有色弱、色盲者可不予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1.被我校护理专业录取的专科生,学习一段时间后,经一定程序选拔,可选派一批赴新加坡学习,获全额奖学金,毕业后新方安排工作。
12.学费:本科生3500元/人·年;专科生50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如有变动按照河北省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1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等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4.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 0314-2290576(兼传真)
网 址:http://cdmc.edu.cn
电子邮箱:cdyxyzsb@163.com
纪检监督:承德医学院纪委、监察室
联系电话:0314-229110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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