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百学网
2017-06-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院校代码:50083)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成人高等教育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东口3号
第六条 开设专业: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工程造价等专业。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7年我校8个专业面向全省计划招生,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费 | 备注 |
01 | 物业管理 | 文理、单招 | 5500/年 | |
02 | 市场营销 | 文理、单招 | 5500/年 | |
03 | 电子商务 | 文理、单招 | 5500/年 | |
04 | 工程造价 | 文理、单招 | 5500/年 | |
05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文理、单招 | 5500/年 | |
06 | 数控技术 | 文理、单招 | 5500/年 | |
07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文理、单招 | 5500/年 | |
0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科、单招 | 5500/年 |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其他校领导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保处、财务处、校综合办公室(含纪检)、实训中心部门领导和部分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本年度的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重大事项的决定等都有学校招生委员会形成,具体事项由招生就业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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