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赣南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0413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五、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赣南医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六、学校地址
1.黄金校区: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道1号
2.章贡校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
七、招生计划
1.分配办法: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在保持各省(市、区,以下简称省)招生计划与往年相比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各省招生计划总数。
2.学校2017年招生不预留计划。
3.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八、招生科类及条件
1.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文理、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鉴于就业市场需求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3.对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4.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要参加高考英语口试;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5.各专业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九、文理类录取规则
1.对符合录取条件且同一轮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位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2.补报志愿录取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执行。
3.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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