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学习,爱生活,会学习,会生活,人生有百学网更精彩!
爱学习 | 爱生活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17年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发布于:百学网 2017-06-14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17年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标准代码:19127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继续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评为“优秀”。
  学校坐落于世界闻名的稀土之都,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有2.5万平方米的主教学楼,4万平方米的实验楼,有2万多平方米的图书馆,馆藏图书70余万册。有1万多平方米的体育馆及近5万平方米的室外运动场。
  学校的学科以医学为主,涵盖医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等门类。设有研究生学院、临床学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口腔学院、麻醉学院、药学院、中医学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运动与康复学系)、外语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职业技术学院等17个院系,设有两所直属附属医院。现开设19个本科专业,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消化内科学、肾脏内科学为内蒙古自治区领先学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风湿病)、内科学(心血管病)、神经外科学、消化内科学、急诊急救医学7个学科为自治区重点学科。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第一批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及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训计划项目。肾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6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自治区优质精品课程2门、精品课程25门。
  学校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11名,其中具有博士学历及在读博士147人,硕士研究生学历436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05名。有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有自治区“草原英才”9名、“草原英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6个,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人员20名,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9名,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坛新秀7名。自治区级教学团队8个。
  学校不断提升科研水平。现有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实验室3个。建有“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沙棘属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包头市包头医学院沙棘属蒙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转化医学与个体化医学院士专家工作站”、“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介入治疗院士专家工作站”、“蒙药药效—药代—安全性评价院士专家工作站”。建有“低氧预适应转化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包头医学院分室。获批特色药用植物培育与保护、卫生检测与评价、内蒙古自治区医院信息3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基因诊断研究所、应用解剖研究所、消化病研究所、高血压病研究所和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内蒙古学校卫生人员培训基地等研究培训机构设在我校。
  学校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32所、自治区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15个、公共卫生教学基地39个、药学专业教学基地12个、法医学专业教学基地13个。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与北京大学医学部、首都医科大学、山东大学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等国内多所知名院校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办学,与英国设菲尔德大学、韩国极东大学、英国北方总院、巴恩思利医院、设菲尔德大学儿童医院建立友好协作医院;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签署科研合作协议,正积极洽谈实质性交流与合作。聘请部分国内外知名人士为名誉教授。
  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在校生1.5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25人、本专科生9164人。经过近六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先后培养输送5万多名德才兼备的合格医学人才,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包头医学院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勤俭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成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处于先进水平、办学特色鲜明的医学院校。
  招生计划:以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布数据为准。
  录取批次:
  1.本科: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
  2.专科:高职高专批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英语(普通文科专业代号03)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笔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肢体严重残疾者不宜报考,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内蒙古考试中心公布数据为准,预科期满后具体专业分配原则依据《包头医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结业转入本科阶段专业选择与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说明:2017年我校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学校所属的临床医学院统一管理。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⑴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⑵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①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
  ②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③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4.对相同专业志愿平行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普通文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普通(蒙授)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医学类考生以医学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分优先的原则。
  5.我校在区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凡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我校且体育测试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依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按成绩排名及计划数依次进行录取。
  招生专业:
  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1190号)中的要求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0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2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获奖人数比例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3.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本专科学生的28%,受助金额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占学校总人数的3%。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生总人数的0.3%。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电 话:0472-7167734(兼传真);7161034
  邮政编码:014040
  电子邮件:kdby19127@eyou.com
  网 址:btmc.cn/zsxxw/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

本站(www.100xue.net)部分图文转自网络,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底部邮箱),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ND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