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1、院校名称: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长青路76号
3、院校代码(国标):12929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7、学院简介: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是江西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定向招考”院校,隶属江西省司法厅,坐落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家湖眫。
(1)、学院特色
a、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警,以“博学、明法、求实、创新”为校训。学生在校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的一日生活制度,高标准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b、学院拥有一支师德良好、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有副高职称以上资格教师126名,律师等“双师型”教师108名;“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名,“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0名,2个省级教学团队。学院配备现代化教学设施,建有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汽车驾驶训练场、模拟监狱、散打馆、专业技能实训中心等设施,图书馆存有各类书籍60余万册。
c、学院狠抓质量建设,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1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刑事执行专业和司法警务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速录人才培养实验区”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法律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和“刑事侦查技术专业技能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中心。2009年起学院被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15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承担为江西、贵州等省培养政法干警的重任。
d、学院特别注重实践教学,尤其注重警察工作技能的训练,组织学生在省内监狱、戒毒单位和深圳、南昌等地公安机关顶岗实习,努力提高毕业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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