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JIANGXI MODERN POLYTECHNIC COLLEGE (国标码12943);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第六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
第二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七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院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科类及条件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外省招收文、理类考生,省内招收文、理、艺术、三校文理类考生;
第十二条 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院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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