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大学排名
上海政法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同时撤销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建制;上海政法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1956年,司法部在上海成立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推进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戏剧与影视学等13个一级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法律学院(调解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和体育部等教学部门。
学校坚持学科建设引领发展。法学学科(含国际法学、行政法学、监狱学、金融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形成了国际法学、行政法学、监狱学、犯罪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一批特色学科(方向),有的在上海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现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分别与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根据上海交大软科学2019年统计排名,我校法学学科在全国位列第34名,位居209所参评高校的前17%。
现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税收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英语、俄语、思想政治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等3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2014年起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
监狱学、社会工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是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和社会工作是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法学专业(人工智能法学方向)为全国首家本科招生;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电视纪录片3个本科专业方向为全国首创,得到了业内高度认可。学校获批上海市一流本科教育和一流研究生教育计划,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是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为上海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和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培育院校”,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是本,本科教育是根,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包括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zui高奖、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冠军、第七届上海市“知行杯”社会实践大赛特等奖、第十六届上海市“挑战杯”决赛特等奖、连续三届上海市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冠军等荣誉;大学生摄制的纪录片多次获得国内外大奖;校男子、女子板球队连续多年双双荣获全国板球锦标赛冠军(推广组)。2017年9月和10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先后向学校大学生模拟联合国协会发来贺信,赞扬协会做出的积极贡献。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在97%以上,在上海高校名列前茅。2013年,荣获上海市政府授予的“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近100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教学名师、宝钢优秀教师、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一批专家在国内外重要学会、国际组织担任会长、主席等重要学术职务。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2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国家项目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此后,2014年、2015年和2018年,习主席又分别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乌法峰会、青岛峰会上强调了中方要依托中国-上合基地,为成员国培训司法人才。2017年,中国-上合基地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
学校充分发挥中国-上合基地的培训、智库和论坛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中国-上合基地受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商务部等中央部委的委托,圆满完成了数十期对外培训任务。先后获批zui高人民法院 “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zui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中方筹备办公室、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批准备案建设的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上海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中心等重要平台。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和“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为CTTI(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
国际交流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教育“走出去”快速迈进,2018年与印度金德尔全球大学合作成立的汉语言培训与研究中心成功获批。目前已与世界10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英国利兹大学、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以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商会等知名国际组织,建立了留学海外英语语言培训中心,以及“3+1”“2+2”“2+1”等联合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项目。学校连续两年获上海市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获资助人数位居上海高校前列。学校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中美人文项目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获批设立长三角地区wei/yi的一个文科和商科留学生预科教育中心。2013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现有来自68个国家的留学生400多名。
办学条件
学校坚持建设美丽生态、和谐文明校园。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学校教学科研设施完备,现有专业实验室、实训室35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近200个,其中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于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八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四届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19年12月2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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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类大学排行榜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法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
学校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法律史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中国长江上游地区的中央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当时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并入学校。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侦查学、行政管理、新闻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民商法学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和西部基层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
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后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时期。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国家级特色专业:哲学、侦查学、新闻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是在1948年创建的中央团校基础上于1985年12月命名组建的,是共青团中央直属的wei/yi一所普通高等学校,由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命名组建后,与中央团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和共青团干部培训的双重职能。
学校现有专业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涵盖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等6个学科门类。
国家级特色专业: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始建于1949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成立,是一所富有优良传统的高等学府。多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和关心学校办学工作。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周恩来、朱德、邓颖超等同志曾多次来校视察,与师生亲切交谈,给予极大关怀。陈毅副总理亲笔题写校名。
学校曾为新中国第一批“将军大使”开办培训班;20世纪50年代首创侧重外国当代语言学习的教学方法;1964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83年,率先完成从单一的外语院校向多学科复合型院校的转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始于1948年7月中共中央社会部在河北解放区举办的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发展阶段。1984年1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1998年2月,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于1978年开始举办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其前身为公安部政法专科学校,1979年更名为国际政治学院,1984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2000年,交通部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校。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本科高等院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并于1982年招收本科生。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的名称仍然保留,继续承担培训任务。
60多年来,学院为全国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10余万名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专门技术人才,被誉为“中国刑警的zui高学府”、“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如今,警院学子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卓越贡献。
国家级特色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信息安全
除了上述的政法类院校,一些综合性大学中的院系也实力非同凡响。政法界著名的“五院四系”,前文已经介绍过“五院”(即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下面我们接着来聊一聊“四系”。
“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原北京大学法学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是新中国第一批开设法律专业的单位。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刑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北京大学作为拥有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的3所院校之一,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12年, 前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
武汉大学法学院
原武汉大学法学系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武大法学学科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
吉林大学法学院
原吉林大学法学系
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于194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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