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欢迎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
请在填报我校志愿前仔细阅读《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和本须知,并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内各栏目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裸眼视力和色盲、色弱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http://gaokao.chsi.com.cn/gkxx/zcdh/200702/20070228/754576.html),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在报名系统内如实填写本人裸眼视力和色盲、色弱情况。
二、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
报名系统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三、高中成绩信息
考生需全部如实填写报名系统内高中成绩、模考成绩和年级排名信息,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同一学校同科类同次考试人数应相同。成绩信息填写不完整将会直接影响考生材料审核。
四、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请务必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五、推荐人或推荐中学
1.若考生未经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可直接跳过此项;
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3.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如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内专家推荐流程完成,每名专家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若超过2人,按寄出时间排序前2人)。请将专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其他证明)拍照或扫描后在附加材料栏目内上传,同时将推荐信和专家身份证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六、申报附加材料
考生需按照系统内要求上传报名条件证明材料、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或拍照电子版。除上述必传材料外,考生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高中阶段学习、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上传至报名系统。
七、报名系统志愿状态
“待确认”或“待补充材料”:均为无效报名,请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确认志愿或补充材料操作;
“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表示我校正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请耐心等待,并请随时关注系统状态,有可能我校会要求考生进行材料的补充;
“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表示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已经审核通过,等待我校进行资格初审。
八、邮寄材料
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电话:010-64286231。报名材料应包括:
(1)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后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学习、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并保持报名系统内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
特别注意:报名申请表一经下载、打印,请勿取消报名重新填报或修改报名系统内信息;若报名信息修改或取消报名后重新填报,请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重新签字盖章!即邮寄的申请表编号和版本号需与报名系统内的申请表和版本号一致。
邮寄报名材料后,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查询快递进度,若已被我校“永嘉驿站”签收,表示报名材料已投递至我校EMS代收点,我校招办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取回。招办取回后的报名材料会在此报名平台上将“材料接收状态”变更为“已接收”。材料接收状态为“已接收”和审核状态为“待审核材料”的考生请耐心等待我校下一步公布的初审通过名单。
九、填报反馈
填报我校志愿后,请保持注册时所填联系电话通畅,并及时查看系统内“志愿管理”栏目下的状态信息和“我的消息”栏目,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
十、技术支持
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如遇到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填报页面下方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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