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细则
清华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对外发布,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新百年计划及保送生等可按照以下自主招生报名细则进行:
清华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相关工作提示
清华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具体内容请详见《清华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帮助广大考生准确顺利地进行自主申请,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关于自主报名材料装订要求
请各位报考清华大学自主选拔考试的考生务必按照下列要求装订报名材料(鼓励黑白打印):
1、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申请表;
2、必须将申请表放置在报名材料首页,不得另加封面;
3、 同一考生全部申请材料请装订成一册,并一律于左侧装钉;
4、勿夹带光盘、移动硬盘等电子文件或文件夹、文件册;
5、勿寄送获奖证书原件,收到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二、关于“新百年拔尖计划”和“新百年自强计划”
“新百年拔尖计划”和“新百年自强计划”初审结果将于12月17日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申请的同学可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要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笔试和复试,请务必于12月28日前到“2013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网上提交。在报名网站所填写的内容无需再打印寄送给我校。
未通过初审的考生,还可以校荐或自荐的方式申请参加我校的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方式及选拔办法参见《清华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需按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寄送申请资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今年的“自强计划”仍然由清华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四校联合开展,相关信息请查看《清华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合开展2013年自主选拔“自强计划”的公告》。
三、关于保送生
保送生初审结果已经可以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通过初审的保送生若同时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无需再邮寄自主申请资料,自动通过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保送生则需重新邮寄自主申请资料。
在此郑重提示,无论保送生初审通过与否,准备同时申请我校自主选拔的保送生,请务必于12月28日前到“2013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网上提交。
四、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考生
清华大学一直非常关注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情况,并为之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请拟申请我校自主选拔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将“清华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经济资助申请表”进行下载、打印、填写,连同其他申请资料寄送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经济资助评审小组将对要选我校、通过初审且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申请和资助费用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有关清华大学招生政策的问题,请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 13:00-17:00)
传真:010-62782061
Email:zsb@mail.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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