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招生政策热点问题
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招生政策热点问题如下:
一、学校有多少重点学科?
国家重点建设一级学科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
国家重点建设二级学科8个(含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工过程机械、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材料学(培育)。
上海市重点学科10个: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包括生物化工)、应用化学、材料学、发酵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环境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农药学、社会学。
二、学校有多少个硕士点、博士点?
我校学位授权点覆盖11个学科门类、36个一级学科。现拥有8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学校哪些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特色专业?
我校有12个专业成为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分别为: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招生)、社会工作、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特色专业建设点的设立,既体现了我校在专业建设上的优势地位,同时也对我校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专业特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今年的新生进校后,在哪个校区就读?
我校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和徐汇校区完成。新生入校后首先进入奉贤校区就读,后续阶段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专业特点,适时调整就读校区。
五、今年招生规模是多少?
今年招生总计划为4105名,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全部为本科计划。
六、今年在哪些省市招收文科生?
我校今年在一本批次招收文科生的省市分别为:上海(本科普通批次)、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辽宁、河北。
七、如何对待各省市的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zui高加分值不超过20分。
八、录取时调档比例是多少?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九、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是否存在退档风险?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其中在一本批次(上海为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在学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十、学校录取原则是什么?
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1、0、0、0分。下列情况除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不设专业级差分)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下同)录取时不设专业级差分。
十一、同分情况下如何录取?
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参考科目按不同学院的要求确定: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的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除外)依次按英语、数学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艺术设计类专业依次按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其余专业依次按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十二、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如何?有何优先录取政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包括:
自主招生、文理科提前录取(国防生)、第一批本科(文科类、理科类);
●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江苏省第一批本科(文科类、理科类)考生若有选测科目获得“A+”,进档后加5分参与录取。
十三、学校(或各专业)的录取分数是如何确定的?录取前是否规定最低分?
我校(或各专业)的最低分都是录取结束后统计的结果,并非事先规定的,它是招生计划完成后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
十四、如何填报专业志愿?
我校在录取时,考生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1、0、0、0分(除外情况详见“录取原则”),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以及考分来选择专业。
十五、学校是否有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
学校商学院所属11个专业中,除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其余专业今年继续按照大类招生,包括: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十六、如果达到了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而且服从专业调剂,是否一定会被录取?
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且专业愿意调剂、体检不受限制,就会被我校录取。
十七、如何对待非一志愿考生?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十八、学校各专业对外语语种有何要求?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
考虑到学校各专业均有双语(英语、汉语)教学及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十九、录取时是否有男女比例要求?
除国防生有要求“只招男生”外,其余各类招生没有男女比例的要求。
二十、学校各专业有何体检限制要求?
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学校各专业的体检限制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以及招生宣传资料公布。
二十一、学校学费、住宿费是多少?
学校对本科教学实行学分制管理。学校采取按学分预收结算的方法收取学费,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500元/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不超过6500元/学年(在待批中);
●艺术设计类专业为10000元/学年;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为15000元/学年(学生在赴德期间需另缴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5700欧元/人),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合作举办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15000元/学年(学生在赴德期间需另缴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4000欧元/人),上述3个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赴德旅费和生活费自理,因不符合出国条件而在国内学习的学生,剩余学期学费标准改为5000元/学年;
●其余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
▲学校住宿费视宿舍条件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500~1200元;奉贤校区每学年900~1100元。
二十二、进校后本科新生是否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校提供新生专业交换和一、二年级在校生双向选择转专业的平台。
▲为了进一步拓展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学校为部分新生提供专业交换的机会。专业交换遵循自由寻找、自愿交换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新生双方或多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共同提出专业交换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完成新生之间的专业交换。申请专业交换的对象为一本批次(重点本科批次,上海为本科普通批次)录取专业为调剂志愿的新生(特殊类型考生除外)以及部分试点省市的全部新生(试点省市包括内蒙古、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特殊类型考生除外)。特殊类型考生包括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项计划(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艺术设计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国防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定向生、国家专项计划(即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等。
▲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五、六月份),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转专业的申请,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特长,按照一定的筛选规则和程序,批准部分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具体安排以学校教务处当年公布的通知为准。
二十三、今年是否实行学分制?
我校对本科教学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可以在《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下,自主选课、选教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我校则根据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跟踪和管理学生的学习进程,根据学分绩点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按照学分进行学籍管理。
二十四、学校有何种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成长成才,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包括政府奖助学金、多种学校奖助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等,从学业优异、特长突出、科研创新、综合发展等多方面助推学生积极进取。
二十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学有什么保障措施?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形成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多样化、个性化的奖助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同时也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搭建广阔的实践平台。
我校学生资助及勤工助学联系电话:021-64252581,E-mail:swzx@ecust.edu.cn。
二十六、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邮编:200237,徐汇校区)
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邮编:201424,奉贤校区)
学校主页:http://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招办邮箱:zsb@ecust.edu.cn,咨询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64252688
本文内容若与《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不一致,则以该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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