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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骗人的学区房,别上当了!不是七中!

发布于:百学网 2017-05-25

佳兆业骗人的学区房,别上当了!不是七中!

  登在沈阳某报上的佳兆业楼盘广告

  “中心好学区,圆两代人的成才梦!”这样的房产广告,让不少奔着“优质学区”买房的家长们心动不已。

  沈阳佳兆业中心楼盘所谓的学区房,售楼员称是与沈河区教育局签订了一份协议,保证孩子将来能上学区房。这事靠谱吗?日前,记者展开了调查。

  “佳兆业中心,沈河传统优质学区精装住宅,成才梦想变简单……”这是佳兆业楼盘在沈阳某报上登载的广告,很多消费者也奔着这个去该楼盘买房、咨询。消费者刘女士也是其中一员,但同时她也表达了自己的疑虑:“我觉得,这个东西有点不靠谱,光凭他们所说的购房合同就能入好学校上学吗?”记者调查发现,佳兆业楼盘之所以这样宣传,全凭手中自称与沈河区教育局的一纸“协议书”。

  调查:佳兆业一提协议就回避

  “佳兆业说2014年末收房,2015年拿着购房合同孩子就能上学。”消费者刘女士说,售楼员称开发商已经与沈河区教育局签订了相关协议,可以保证小学入学文化路小学,初中入学沈阳市第七中学,都是口碑比较好的学校,很有吸引力。

  “但是正常孩子入学,不都得看户口所在地吗?再说2015年连房产证都没下来,学校能同意吗?那份协议真的存在吗?”刘女士疑虑重重。

  据了解,位于沈河区青年大街与文萃路交汇处东北侧的佳兆业中心的开发商是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该楼盘建设项目包括写字楼、酒店式住宅以及商业广场,打出了“优质学区”宣传的正是其酒店式住宅。

  佳兆业楼盘究竟是不是学区房?售楼处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接待了记者电话采访,“肯定是学区房,小学是文化路小学,初中上七中,有合同就能入学。”而记者提出要看所称开发商与沈河区教育局签订的协议时,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在公司的人,没人有资格接受采访,请留下联系方式,回头再联系。”截稿前,记者曾两次拨打该楼盘的售楼处电话,但未得到任何回复。

  暗访:协议上盖有教育局公章

  售楼处的那名负责人曾表示,楼盘属于五里河社区,记者几经查找,根本不存在五里河社区。“我们五里河是街道,佳兆业所处的位置是文萃社区。”五里河街道的一位工作人员称。随后,记者找到文萃社区的王主任,她表示,佳兆业中心楼盘确实属于文萃社区,而近七八年来,文萃社区固定对口的学校分别为文萃路小学、沈阳市第八十二中学。

  沈河区教育局一位人士称,并未和该楼盘的开发商签过任何协议。他表示,学龄儿童正常入学应该具备户口在本地,以及房产证满三年两个条件,“只凭购房合同不可以入学的。”他告诉记者,社区生源数量每年都会发生变化,也存在调整学区的情况。”

  随后,记者以买房者身份来到佳兆业中心售楼处,一位售楼员接待了记者,记者也见到了那份一直很神秘的协议。在这份协议上清楚地写着:甲方沈阳市沈河区教育局(盖有公章),乙方佳兆业。学校为文艺路小学和七中,可凭购房合同及发票办理入学手续。乙方以现金方式履行学校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售楼员说,这是我们与教育局签的协议,这是产品的附加值,2014年就交房,2015年就可以上学了。

  沈河区教育局的相关人士曾否认与佳兆业楼盘开发商签订类似协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截稿前,记者再次找到沈河区教育局计划财政科,一位负责人向相关领导请示后表示,协议确实存在,2015年沈河区的部分学区可能会发生变化,“有可能重新划片,但只是一个计划,还没有实行。”同时,他建议记者不要将此事进行报道。

  律师:若不能履行协议,教育局也应担责

  辽宁景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蒲伟认为,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主要是指经营者在进行宣传的时候,所宣传的内容并不存在,或者对原本宣传的内容进行了夸大,从而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与经营者最终签订了合同。本案中,开发商在购房人询问的时候,确实告知了购房人可以入住某个确定的学校,且最终导致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双方之间的口头约定,应该为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将来一旦购房人的子女未能进入双方所约定的学校学习的话,购房人就可以起诉开发商。

  但在本案还有一个关键的因素,将可能导致本案的未来存在相当的变数,这就是开发商与教育部门之间所签订的有关入学的协议。如果到了约定的时间,教育部门不允许购房人的子女进入所约定的学校学习,教育部门可能就会构成违约。

  那么,教育局作为行政部门,是否有资格与企业签订这样的协议呢?本报将做跟踪报道,也欢迎广大读者对此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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