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做什么的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协助各级党委抓党组织建设、干部工作的办事部门,是党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其基本职能是:根据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关于组织工作方面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本地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加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规定、制度、条例、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提请党委决策,然后组织实施,并进行督促、指导、检查。以上基本职能,可以分解为若干项具体职能,如主要业务工作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两大类,这两大类中又可以分为若干小类。
要搞好业务工作,还必须加强研究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据此,省、地、县委组织部门应设:办公室(秘书科)、研究室(调研科)、组织处(科)、干部处(科)、干部培训处(科)、机关党组织等基本的机构。
从现实情况来看,根据层次不同和工作量、工作范围的大小,省、地两级一般都将干部处(科)和组织处(科)的职能进行了分解。
以省一级为例,在干部工作方面,一般都设立了综合干部处、党政干部处、经济科技干部处、干部培训处、青年干部处、干部审查处等,有的地方叫干部一处、二处、三处等。
组织建设方面,一般都设立了组织处、组织员办公室,有的还设立了党员教育管理处,或叫组织一处、二处,有的称党建一处、党建二处等。
无论是进行职能分解后设立机构,还是在职能归并的基础上设立机构(内部进行适当分工),虽然外在形式不尽相同,但基本的机构不外乎这样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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