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映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各地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科技教育协会),香港直接资助学校议会,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
第八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映展评活动定于2017年10月26-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代表队组成
凡有学生入围展映展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须组队参加,以省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各代表队由领队、入围学生、辅导教师组成。其中,领队1-2人,由省级项目负责人担任,入围学生(名单见附件1),辅导教师2人(含本届科学影像节优秀指导教师)。
请各省领队通知入围学生于9月25-29日凭申报帐号登录官方网站(http://yxj.xiaoxiaotong.org),在线填写《展映展评回执》,并打印《展映展评报到通知单》(报到凭据)。回执信息将作为活动组织和评审工作的依据,请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请各省领队于9月29日前登录活动在线工作管理系统(http://manage.xiaoxiaotong.org),填写领队信息,核实并按时提交本省代表队人员的全部回执信息。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26-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馆举办。
(二)报到时间
10月26日报到,18:00报到注册工作结束。
(三)报到地点
各省代表队分别入住内蒙古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电话:0471-5258888)和内蒙古东达假日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19号,健康街东口,电话:0471--5259996/8)。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三、参加活动费用
展映展评活动期间,入围学生的食宿费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领队和辅导教师往返交通费及活动期间食宿费自理。所有参加展映展评活动代表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如提前参会或延后离会,相关食宿费自理。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本届展映展评活动主要包括开幕式、技能测试、封闭问辩、公开展示、颁奖典礼等内容(具体日程见附件2)。如有变动,以报到时发放的《活动指南》为准。展映展评布展、技能测试和封闭问辩等重点活动要求如下:
(一)布展
1.展位:每个作品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作品编号,布展前入围学生根据各自的作品编号确认自己的展位。
2.布展:组委会为每个作品提供一块展示底板(展板样式及尺寸见附件3),展位尺寸为:宽120厘米,高270厘米,纵深70厘米。由入围学生自行设计并现场布展,展板重点展示作品介绍、探究过程以及作品科学性描述。鼓励个性化布展,展示所用设备和使用不得干扰其他选手。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3.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入围学生持电子胸卡到现场服务台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发放《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
4.10月26日现场布展及安全检查截止时间为17:00。
(二)技能测试
1.入围学生必须参加技能测试,每人自带笔记本电脑(安装有常用的视频制作软件)一台。
2.参加测试时须持电子胸卡到指定区域进行检录,无故不参加或迟到20分钟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封闭问辩
所有入围学生均须参加封闭问辩。不参加封闭问辩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四)制作作品宣传海报
每个入围作品须自行准备一张作品宣传海报,报到时统一提交。海报尺寸统一为40*60cm,展现形式及纸张类型不限,内容需包括代表队、作者有关信息和作品的简要介绍。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于9月30日前提交2017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总结,作为评选省级优秀组织单位的必要条件。未提交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省级优秀单位评选资格。活动总结发送邮件至281926290@qq.com。
2.各省可自行组织观摩展映展评活动,往返交通费及活动期间食宿费自理。
3.入围学生须全程参加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由领队向组委会做出书面说明。
4.入围学生需着正式服装参加封闭问辩和颁奖典礼。
5.各省领队负责本省代表队往返及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定,注意礼节,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6.展映展评活动期间不提供接送站服务,请参加活动的代表自行前往。
7.本届影像节获奖名单将在展映展评活动结束后在活动官网统一发布。
附件:
1.第八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入围展映展评作品名单
2.展映展评活动日程安排表
3.代表住地分配表
4.展映展评活动展板样式图
下载:《通知》扫描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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