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部署要求,促进广大青少年感受科学神奇魅力,激发科学好奇心。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21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科协发青字〔2021〕24号)要求,经研究,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共青团福建省委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共青团福建省委。
承办单位: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二、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主要面向小学高年级及初中学生,以小组形式参加(3至5人)。
三、活动内容
福建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开展的一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活动设置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安全健康等领域,教师可以组织学生重点围绕“我的低碳生活”“节约粮食”“绿色生活”等内容进行研究性学习,开展科学调查和科学实验,收集并分析数据,提交调查报告。
四、参与方式
参与学校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cienceday.org.cn)注册参加活动,广泛组织学生通过活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了解活动信息,提交活动过程记录、调查数据、阶段性调查实验报告和活动最终成果等内容,教师提交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推荐优秀学生小组。主办单位根据2020年各设区市活动组织情况分配活动资源包给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科协用于鼓励参与学生较多的学校(见附件1)。
五、活动安排
(一)7月至11月,举办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班,设区市科协动员本地区中小学校在活动官网注册参加活动,下载使用活动资源,开展科学调查和实践活动。
(二)11月20日前,参与活动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提交活动成果,教师提交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学校和各设区市科协提交活动总结。
(三)11月21日至12月5日,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表彰省级优秀组织学校、优秀教师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优秀学生小组和优秀组织单位。
(四)12月10日前,承办单位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向全国主办单位推荐优秀组织学校、优秀教师科技实践活动报告和优秀学生小组,参与全国评审。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组织机构要从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在活动中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和关心社会的意识,宣传科学家精神。
(二)发挥系统合力。各设区市科协是本地区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宣传、整合等组织工作,并于8月25日前发送资源包获赠学校汇总表(见附件2)至指定邮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鼓励动员学校、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推动活动与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学活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相结合。各设区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和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工委宣传办、团委,要通过各自工作渠道推动活动在基层落地,组织动员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场馆提供科教资源,鼓励科技工作者开展相关科技志愿服务。
(三)关注农村地区。各地组织机构要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加大对科技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的指导帮扶力度,要组织动员各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中学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积极参加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农村科技教师获得教育资源,把活动向偏远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推广普及,提高农村地区活动质量,促进科普教育均衡发展。
(四)确保安全有序。各地组织机构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既要保证学生能够深入了解体验社会和自然,又要制定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联 系 人: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林蕊、卓成,电话:0591-83313612,邮箱:fjkx001@126.com。
附件:(点击下载)
1.福建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资源包分配表
2.福建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资源包获赠学校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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