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如平:以增值评价探索为突破口推进学校改革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这“四个评价”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克服“五唯”顽瘴痼疾重要指示的具体落实,其中关于“探索增值评价”的提法在中央文件中尚属首次。
增值评价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和英国的学校评价改革,目前在欧美等国家较为通行。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学校也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并取得积极向好的成果。由此,增值评价以其独特的思想理念和操作设计,逐渐得到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关注和推崇。此次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将增值评价纳入政策范畴,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就是学校评价改革不单要重视新技术新手段的引入和使用,更应要突破技术、方法等诸多壁垒,推动评价理念、评价方式全面改革创新。
对学校进行增值评价的核心思想,是监测和评价学校对学生进步幅度的影响程度。与传统的学校评价不同,它在技术上可以很好地实现对学校影响因素的精确测量,并可持续地进行影响学生发展条件的分析和调查。其直接效果,就在于不是简单以学生的学业成绩特别是中高考成绩和分数作为wei/yi的指标来考核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而是把起点、过程和结果统一起来,既要看学生的学业结果,更要客观衡量学生的进步程度和学校的努力状况。这是增值评价的实质和价值所在,正如一些学校的“励志”口号所言:“不比阔气比志气,不比基础比进步,不比聪明比勤奋。”从各地各校的实践效果看,通过增值评价这种“把脉诊断”的方式,历史、全面、发展地看待学校对学生学业进步的影响因素,从而关注和改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效能,已经起到了一定的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学校增值评价关注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努力程度的导向,有助于改变长期以来学校过于注重生源、依赖“掐尖儿”,而忽略科学办学、潜心育人的严重偏误,最终改变以学生入校成绩为主要依据将学校分为三六九等的错误做法,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薄弱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有利于学校从制度层面关注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化成长。其中的关键点在于做好对学生的起点评估,从技术层面看,这是一项极为重要极具挑战性的基础性工作,所得到的各项学生发展指数可以作为增值情况分析的重要依据,其意义就在于深度了解学生、全面把握学生的发展起点。影响学生进步的因素是复杂的,对学生进步的定义也是多元的,需要大量的专业性工作,不能简单地从起点的情况预测未来的增值。无论是学生高起点还是低起点的学校,更应该看到学校因素以及学生的主观因素对学业成绩及其综合素养的影响,力求在原有基础上把学校办得更好、把学生培养得更好、各方面工作都有所提升,这正是实施增值评价的目的所在。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学校评价改革绝非一朝一夕之事,也不可一蹴而就。评价改革方案给增值评价冠以“探索”一词,就意味着评价改革的困难程度和复杂程度。好在“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各地各校务必要从根子上作系统思考、统筹谋划、整体设计,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既要考虑教育资源、课程规划、教学管理、师资队伍、服务体系等事宜,也要快速转变教育理念、改革育人方式、创新评价形式,以增值评价推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并把它作为深化新时代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新诉求。
(本文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文章来源:
《中小学管理》2020年第8期 · 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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