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转学学籍怎转?学籍管理转学操作流程是什么?
由于父母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有时候一些孩子可能会转学。但是,很多家长对于怎样转学?准学需要转学籍吗?中学生转学学籍怎转?等等问题非常疑惑!!!百学教育小编在此就为各位需要转学的学生及其家长解答一下相关问题!
1、中学生转学学籍怎么转问:
转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吗?
答:因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实现全程网络调转,有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核办操作都是在授权下进行的,其行为与传统的纸质签字盖章方式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学生跨省转学,除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外,可以不再提供其他纸质手续。但各省仍可自行规定。
学籍号可从转出学校获取
问:跨省转学需要提供学籍号,如何获得?
答:请家长主动联系转出学校,获取学籍号。按照要求,转出学校必须主动配合提供。如果学校不配合,家长可以向其直接的学籍主管部门投诉。
现行政策不支持择校择生
问:转学流程中,转入学校已发起申请,并且转入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都已审核同意,但总是被转出学校驳回,该怎么办?
答: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驳回就是有核办权限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转学。学生和家长遇到被驳回情况时,要及时与作出驳回处理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看是否符合相关地方规定的转学条件,是否关键信息有误,或出现临时的技术问题,以便尽快重新发起申请并获得核办通过。如果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学生和家长有异议的,可参照有关答复进行投诉。
需要说明的是,转学也是学籍异动的一种,其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家长在为孩子转学之前,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规定,并提前与转出学校做好沟通。国家现行政策不鼓励学生无序流动,不支持择校择生。
非在校生状态不能转学
问:学生在学籍系统中如为非在校生状态或有在办业务,是否可以转学?
答:学生的学籍有两种状态,一是在校生状态,正常在校学习的学生均为此状态;二是非在校生状态,包括休学、复学、出国、其他离校等情况。非在校生状态不能转学,学生和家长须按程序请学籍所在学校将其恢复为在校生状态后才能转学。
极个别学籍有时会遇到学生信息变更、问题学籍处理等正在进行的在办业务,也不能办理转学。只有把这些业务办完,才能转学。
遇到以上情况时,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原因,并配合做好学籍状态恢复、加快完成在办业务等工作。
“初升高”需参加考试招生
问:学生在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如何回户籍地就读初中(高中)?学校以无法调转学籍为由,不接收学生怎么办?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毕业后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确定接收学校后,对有学籍的,由接收学校发起相关流程调转学籍;无学籍的,参照有关答复建立学籍。
初中毕业就读高中,需要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招生。招生的条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凡是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接收的,均可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有转回户籍地就读计划的,学生和家长应及早了解户籍地高中报名考试招生的有关政策,按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考试。
意外应对
录取失误可以转学调回
问:在招生过程中,学生本该去a校,却被b校录取并调档,造成该学生在a校没有学籍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学生和家长可向b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反映,责成b校同意释放学生学籍;之后,向a校申请以转学的方式向b校调取学籍。
异地求学子女可返原籍
问:在输入地无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是否可以返回原籍就学?如何建立学籍?
答:可以。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不符合条件的,应返回原籍就读。在未经批准的“学校”就读的,将无法建立学籍。
各地应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为其建立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接收学生无学籍,需区别对待
问:某学校已接收学生就读,但又以学生没有全国学籍或无法转接学籍,要求学生退学,这符合规定吗?
答: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分类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学校没有招生计划而招生,可以作退学处理,后果由学校承担;
第二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没有学籍,但除此之外,符合入学条件,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补建学籍,不能作退学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有学籍,学校应尽快发起转学向原学校调取学籍,不能作出退学处理。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的本意,是防止出现借读、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防控“人籍分离”,不应成为不接收符合招生入学条件学生的借口。当然,原则上学生到转入学校就读前,就应完成转学工作,不应出现长时间“人籍分离”情况。
2、学籍管理转学操作流程
一.跨省转入的异动流程:
1.转入学校在线提交跨省转入申请(学校管理员在江苏省学籍系统中操作);
2.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区县管理员在江苏省学籍系统中操作);
3.江苏省学籍系统将转入申请数据发送到教育部(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江苏省学籍系统定期操作一次,不是实时将转入申请发送给教育部),由教育部把转入申请转发给转出省份的学校;
4.转出学校审核(转出省份学校管理员操作);
5.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转出省份学校主管部门操作);
6.教育部将转出省份审批的信息转发给转入省(全国系统自动操作);
7.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调档申请(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
8.学生电子档案从转出省转到转入省(全国系统自动操作);
9.转入省接收学生电子档案(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
二.跨省转出的异动流程:
1.转入学校发启申请(转入省份操作);
2.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3.由教育部把转学申请转发给江苏省(全国学籍系统自动操作);
4.转出学校审核(江苏省学校管理员登录江苏省学籍系统操作);
5.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学校主管部门登录江苏省学籍系统操作);
6.江苏省学籍系统每天自动将转出学校和主管部门能审批的数据发送到教育部(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由教育部把审批数据转发给转入省份的学校;
7.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调档申请(转入省份操作);
8.学生电子档案从转出省转到转入省(全国系统自动操作);
9.转入省接收学生电子档案(转入省份操作)。
注:跨省转学必须由转入学校发启申请;跨省转入申请江苏省系统定期把数据发送给教育部,再由教育部转发给转出省份,所以跨省转入申请的流程处理时间会比较长。
3、教育部:
不得将学籍作为中小学入学和转学条件教育部强调,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教育部要求,学校级和区县级学籍管理员、核办人员平时应每周至少登录一次学籍系统,发现有待办业务的,应及时处理。学籍系统将开发对所有账号使用情况的监测功能,并将各地账号使用情况纳入通报。
教育部还透露,将建设技术服务呼叫中心,推动建立全国分级技术服务网络,承担学籍系统应用技术咨询服务。贯彻落实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为方便群众办理学籍业务,将通过技术服务呼叫中心提供全国学籍号查询服务,初期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待条件成熟后,开通全国学籍号查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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