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高考方案实施后,高中教学咋调整?
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关于适应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意见》对课堂教学时间的要求,怎么充分保障学生选课权利,职业生涯规划等等提出了以下这些要求:
课堂教学时间安排
学校要切实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在每周课堂教学时间不超过26小时,即每周35课时(按每课时45分钟计)或每周39课时(按每课时40分钟计),其中列入课表的固定自修课、活动课也属课堂教学时间;每学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10门科目中,并开科目不超过8门;每周选修课时比例不少于20%等基础上,从教育教学规律和办学条件出发,统筹安排三年课程教学和考试,开足开齐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均衡安排课程,确保课程学习的选择性、系统性与持续性。
根据2017级学生学考和选考分离、高三上学期完成所有科目学考和高三参加选考等要求,要分散高一年级下学期至高三年级上学期的学业水平考试节点,减轻考试压力,形成符合学校实际选择性教育的教学计划。除高三年级可以在周末补课半天和暑假补课不超过2周外,学校不得组织其它周末和节假日补课。
淡化选考组合,禁止集中时间赶进度
坚持把课程选择权还给学生,坚持学生完成必修课程后再确定选考科目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选课制度。学校要根据师资、教室等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必修课程分层教学;列出所有选考科目供学生选择,淡化选考组合;可根据学校师资、教室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提前告知选考科目教学班的最大容纳量,引导学生有序选择;同时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资源开展走班教学,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要做好符合有关规定的学生重新选课选考的教学工作。禁止集中时间赶进度搞“学考会战”。
足量开设校本选修课程
坚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学校要全面梳理和完善学校课程体系,以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核心,探索以学科为中心、贯通必修和选修的特色课程,形成办学优势和特色,逐步由分层办学转向分类办学。要坚持深化课改不动摇,足量开设校本选修课程,防止为了应对学考或选考挤压选修课程课时。
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实施选课走班教学
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走班教学。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的管理制度,保持行政班级的稳定,完善教学班管理制度,使班集体建设和学生个性发展相互促进。严禁用“选考套餐”限制学生选择范围,固化班级,不实施走班教学。
加强生涯规划,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择
学校要全面实施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并贯穿学生整个高中学习全过程,通过“全员导师制”“一班三师制”等方式,做到每一名学生均有导师负责指导学业规划和生涯规划,帮助学生在选考科目和志愿填报时做出符合自身需要的选择。要加强选考的指导与引导,给学生充分的自主的选择时间,不得规定时间强制要求学生确定所有选考科目,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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