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十九类高考生可享照顾政策
市招生办发布
十九类高考生可享照顾政策
●照顾政策包括加分、降分、降档录取等,市招生办咨询电话:6390400
●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3月22日,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2013年高考的各类照顾政策已经出炉,十九类考生可享受此政策。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即日起申报,申报4月15日结束。
应届生获奥赛省级一等奖以上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可以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照顾政策仅限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获奖者,其他学科竞赛不属于照顾范围。
应届生获科技创新大赛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可申报政策照顾
应届生获国际科工大赛奖励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可申报政策照顾
此类考生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对。有证书但网上公示名单没有的,不认定。
应届生获重大体育赛事前6名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可以申报政策照顾。
申报此项的考生,需准备应届考生在上述比赛项目中取得相应名次证书的原件、秩序册等,并填写《参加重大国际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奖者备案表》上报省招考办备查。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生
高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报考项目在当年省招委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的,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以申报政策照顾。
申请考生须参加当年省招考办统一的测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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