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下月启动
发布于:百学网
2017-12-18
扬州网讯(记者楚楚)昨天,随着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省统考面试结束,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已全面结束,预计2018年1月15日左右发布考生成绩并公布省统考合格线。接下来,艺术类考生将投身于校考中。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对艺术校考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及成绩认定等作出规定。
2018年省外高校艺术类考试江苏考点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其他具有艺术学门类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普通高校,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后,可在我省设点校考。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如招生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如院校确需在我省设点校考的,必须报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院校确需在我省招生的,必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今年扬州美术考生约1600人,音乐考生约300人,再加上广播电视编导的考生,大约有2000名考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需要参加校考。”公道中学艺教处主任吴爱华说,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明确采用美术、音乐等专业统考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学生可以将精力投入到更高层次高校的校考中,将采用统考成绩的院校作为备选。”
《办法》对于校考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十分严格,要求由设点院校负责,考点须按照院校要求提供试答卷保密室或必要的保障设备。专业教师以及有直系亲属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人员均不得参与监考工作。
此外,《办法》明确,设点院校进行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测试并当场予以评分的,须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评委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据悉,在我省设点院校的专业考试一般应在2018年1月20日以后进行,3月中旬前结束。
2018年省外高校艺术类考试江苏考点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其他具有艺术学门类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普通高校,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后,可在我省设点校考。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如招生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如院校确需在我省设点校考的,必须报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院校确需在我省招生的,必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今年扬州美术考生约1600人,音乐考生约300人,再加上广播电视编导的考生,大约有2000名考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需要参加校考。”公道中学艺教处主任吴爱华说,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明确采用美术、音乐等专业统考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学生可以将精力投入到更高层次高校的校考中,将采用统考成绩的院校作为备选。”
《办法》对于校考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十分严格,要求由设点院校负责,考点须按照院校要求提供试答卷保密室或必要的保障设备。专业教师以及有直系亲属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人员均不得参与监考工作。
此外,《办法》明确,设点院校进行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测试并当场予以评分的,须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评委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据悉,在我省设点院校的专业考试一般应在2018年1月20日以后进行,3月中旬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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