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均有增加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提出2017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与去年相比,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预计招生6.3万人,增加招生计划3000人,地方专项计划预计增加招生计划10%以上。
今年是国家专项计划第四次扩大招生规模。自2012年启动以来,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已由最初的1万人增长到现在的6.3万人,进一步提高了“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该计划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通知》还提出,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7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也有所增加,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如四川省的实施区域有大邑县、邛崃市和仁和区等119个县(市、区);浙江省的实施区域有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等29个县(市、区)。各省具体实施区域可查看本省最新下发的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政策。
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规模与去年相同,仍是不少于招生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具体可查看本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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