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高考政策有六大变化盘点
发布于:百学网
2014-05-22
2014年起浙江地区高考考生报名时未选报的一、二、三类的任一类别,可以参加其对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平行志愿不能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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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考成绩只向考生本人提供
2 完善填报志愿和投档办法
原规定考生只能按选报的一、二、三考试类别在相应批次填报志愿。根据近年来实施的情况和考生的意见建议,2014年起考生报名时未选报的一、二、三类的任一类别,可以参加其对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平行志愿不能填报)。
3 调整新生档案移交办法
2014年,浙江省调整新生档案移交办法,录取考生档案由本人自带到录取学校。
4 明确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考
5 建立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制度
2014年,教育部要求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由高校主管部门公布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6 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犯罪记录被封存的考生不提供刑事处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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