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高考11月1日(本周日)开始报名
2016年高考将于11月1日正式开始报名。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6年高考招生百问(报名部分)》,对明年高考报名、特殊类型招生等进行介绍。
记者对比发现,2016年照顾政策有所调整,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焦点一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报省属高校加3分
根据政策,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据了解,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对少数民族考生一直实行的是地方性加分政策,即报考普通高校加3分投档,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加10分投档。但从2016年起,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焦点二借读生“小高考”
“小高考”成绩可转换
据介绍,每年都有一部分在外省借读的江苏户籍考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转换手续。
成绩经转换后,无论是应届生、往届生,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须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否则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焦点三自主招生
江苏10所高校将自主招生
《招生百问》中提到,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共10所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南京师范大学可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招生百问》公布了自主招生的流程,强调自主招生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填报自主招生高校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作为自主招生院校志愿。
焦点四综合评价
11所高校仍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
去年,江苏省启动了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省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11所高校在原有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焦点五港澳地区招生
两所港校纳入提前批次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近年在我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港中大、港城大两所高校纳入我省提前批次统一招生,报考其他香港地区高校的考生,可直接在相关高校网站上报名。凡被香港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招生统一录取。
近年来在我省招生的澳门特区高等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学院等高校。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直接在澳门地区高校网站上报名。
报考上述香港、澳门地区高校的内地考生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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