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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发布于:百学网 2016-02-14

2016年江西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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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由全省集中统一组织,各高校不单独进行体育类专业考试。为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保障公平,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成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以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力量为主的中等体育学校或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以上称号。

  二、报考办法

  报考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或县(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领取并填写《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在“兼报种类” 栏内“1、体育”对应的方框中打“√”。

  “报名登记表”中有一个增报项目“是否报考: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需在对应的方框中打“√”。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不限,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名,考生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ydyeducation.com)体育单独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进行体育专业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2016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其他项目2016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三、体育类专业考试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等部门参加,江西师范大学承办。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承办高校成立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组考工作领导小组。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垫,每位考生考试三次,取zui.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1)篮球往返运球投篮;(2)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运球投篮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zui.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足球考试在室内田径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绕杆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zui.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三校生”

  身体素质项目考试:考生可从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中任选一项;专项技术项目考试: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中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身体素质项目成绩和专项技术项目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换算。

  (五)计分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成绩占70%,专项技术考试成绩占30%。

  (六)考试要求

  1.考生报到时领取准考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

  2.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须指派专人带队,负责考生的组织和管理。

  3.各考试项目均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测试成绩均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按照招生来源计划数的三倍划定专业合格线。本科(包含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B段层次)专业合格线不低于70分;专科(含“三校生”)专业合格线不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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