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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6年高考联合招收华侨 港澳台学生简章

发布于:百学网 2016-03-01

全国2016年高考联合招收华侨 港澳台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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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2.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正式确认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35,电话:(021)64946010,(021)64511200)。

  福建:

  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86215678,传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5703107,传真(0592)5703106)。

  广州: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政编码:510610,电话(020)87205925,传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3628 8787 / 3628 8711)

  ②中国旅行社下列各区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1号(电话:2832 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 号嘉富大厦地下(电话:2565 0370)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 号得宝大厦2楼(电话:2998 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7-33号良士大厦1字楼(电话:2315 7171)

  将军澳分社:九龙将军澳东港城商场二楼209号铺(电话:2628 6118)

  观塘分社:九龙观塘牛头角道300-302 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电话:2343 8243)

  荃湾分社: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189号地下(电话:2499 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电话:2475 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连城广场七楼717-718号铺(电话:2692 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宝湖道3号宝湖花园商场223号铺(电话:2657 2883)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号嘉华大厦1/F A铺 (电话:2618 8188)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04-05室,电话:2893 6355)

  ④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上环苏杭街69号大厦25楼01至03室,电话:(852) 2542 4811)

  澳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853)28563033)

  各报名地点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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