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改革:突出自主选择 实施多元评价
突出自主选择 实施多元评价
促进教育公平 探索科学选才
天津市教研室高中部主任 沈婕
(2016年4月)
近日,天津市出台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与之配套的《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方法》《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三份文件,三份文件对本市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特别是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我市普通高中即将于2017年进入的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改革实施方案》涉及的主要内容
《改革实施方案》涉及到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拓宽多种形式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二、《改革实施方案》带来的突出变化
1. 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现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考核的只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这九科,考试成绩按比例分为A,B,C,D,E五等,但不和高考挂钩。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大类,而且均被纳入了高校招生选拔体系。
合格性考试设置了“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共14门考试科目,每一名高中在校生都要参加这14门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时间分散在三年,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放在了高三第一学期,语文、数学、外语放在了高二第二学期末(也可用高考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其余8科在高一、高二全部开考,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考试科目,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每次只能报考一门,其他6门在高一至多选择3门。每门课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一般只能报考一次,对于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再提供一次考试机会,与该科目下一次合格性考试同时进行。在成绩呈现方式上,合格性考试成绩只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1%。
等级性考试科目采取“6选3”的形式,即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和今后想报考的高校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等级性考试只考一次,考试时间放在了高三第二学期的5月中下旬。等级性考试的成绩,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的相应比例,划分为A,B,C,D,E五等,其中A等约占20%,B等约占35%,C等约占30%,D,E等级约占15%,E等原则上不超过1%。每门科目成绩又由五等细化为21级,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合格性考试14科全科开考,目的是促进学生认真学好国家规定的每一门课程,实现全面发展,避免严重偏科。合格性考试只设置“合格”和“不合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选择性考试“6选3”则给了学生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改革实施方案》ZD的变化就是将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纳入了高校选拔招生体系。其中,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不仅作为学生高中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而且还是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学生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科目的成绩,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学生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两个依据之一。将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与促进多元评价、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一是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多元化,使高校招生对学生的评价向前延伸到高中教育过程,实现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二是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高校对学生的评价机会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
2. 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现行高考招生录取中,也有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但受传统的唯分数论思想的影响和实际招生录取中有关体制机制的制约,综合素质评价在过去的高考招生录取当中,其作用的发挥并不是很理想。而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则被作为高校录取招生的一个重要参考。《天津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以往相比有不少创新之处,在评价内容上,涵盖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每一方面又列出具体的评价要点;在评价方法上,强调采用过程性评价,用写实记录的方式,通过若干表格,由学生自己记录高中三年在上述五个方面的表现情况;在诚信保障上,则采取了严格实施程序、定期审核公示、健全管理制度等方法确保写实记录的真实性。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育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在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将被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综合评价内容;在高校自主招生试点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中,也将被作为报考和初次遴选的重要依据。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3. 实施高考多元录取
天津市现行高考录取招生采用的是“3+理综或文综”模式,新的高考招生则探索“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录取机制。两依据即依据统一高考和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即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只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学科取消原来的文理分科,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英语实施一年两考,以较高成绩计入总分,从2017年的高三学生开始实施。
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等级性考试科目的成绩构成。统一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高校在录取招生时,将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分专业(类)或学科门类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三、《改革实施方案》的突出特点
1. 突出选择性,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学校特色办学
从学生选择的范围和形式上来看,《改革实施方案》使学生在升学途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次数和报考学校等方面都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如在升学途径上,高中学生可以通过春季高考、统一高考以及自主招生等多种途径进入高考学校深造。在考试科目上,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规划进行“6选3”,在学习共同知识的基础上,有侧重地投入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的学科特长,将学业兴趣与未来专业有机结合;在考试时间上,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合格性考试,高一高二年级都提供了8门课程考试的机会,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英语则提供了一年两考的机会,避免了学生因一次考试失误而造成的终身遗憾。新的高考方案对于学生来说,可以使他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扬长避短”,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对于高中学校来说,也给予了高中校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方面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有助于学校的多样化办学和特色发展。对于高校来说,则使高校在招生模式、限考科目等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
从选择的内容和实质上来看,学生的学习从限学限考到选学选考,高中的教学从统一安排到多元设计,高校的选才从选分数到选学生,体现了对人才成长规律、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的尊重,体现了教育的本质特征。
2. 突出多元性,有利于引领素质教育,关注知行统一
《改革实施方案》在招生录取方面更加强调评价选拔的多元性,选拔模式由单一只看高考分数转向了综合考查。高校招生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试点高校还要依据学校自主考核的结果进行招生录取;高职院校通过春季高考招收学生,要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职院校通过春季高考招收中职学生,要依据文化基础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录取。
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使高校招生与学生整个高中的学习相关联,实现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有助于弱化一考定终身,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招生的重要依据,摒弃了过去“唯分数论”的做法,从只关注学生的认知水平走向关注学生的行为表现、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情况;从只关注冷冰冰的分走向了关注活生生人,有助于学生实现知行统一,有助于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体现了育人与选拔的统一。
3. 突出公平性,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科学选才
考试选才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高考作为最受关注的考试,对于遴选人才、改变个人命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高考的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从根本上来自于它的公平性,因此,高考改革必须以保证公平为前提,《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一是强调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落实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等,着力减少区域、城乡入学机会的差距。二是强调要进一步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机制,首先是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取消全部7项鼓励性加分项目,保留4项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完善1项地方性扶类加分项目,合理设置分值,明确使用范围。其次是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招生安排在高考后进行,符合高校要求的学生在公布高考成绩后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在本科录取前录取。高校要完善招生程序,合理确定考试内容和形式,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再次是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包括完善招生章程,加强招生委员会建设,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考生录取申诉机制,建立招生问责制等。上述这一系列举措,有助于确保高考招生录取的公平性,为实现教育公平,实现科学选择提供保障。
四、高考综合改革对现行高中教育的影响
1. 有利于促进高中多样化办学
本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体现了选择性,高考改革的选择性倒逼中学的课程也必须体现选择性,对于普通高中学校来说,如何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一方面为每一位学生开设能够促进他们全面发展的课程,另一方面为学有所长的学生开设特色发展的课程,将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因此,普通高中可以以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国家课程的校本化以及校本课程开发上做大文章,形成特色,打出品牌,助推学生的个性发展,实现学校的特色发展。
2. 有利于推动选择性教育
学习的选择性是高中新课改的重要价值取向和改革目标。等级性考试科目的“6选3”,将推动高中课程的走班教学,从而实现共同基础上的有差异、个性化发展。高职院校春季高考实行“文化+技能”的评价办法,有利于中职学校强化实践技能培养,有利于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有利于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融通发展。对于普通高中如何走班,可借鉴上海、浙江的经验,在“必修分层、选修分类、艺体分项”上进行实践探索。
3. 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考试方案中的数学不分文理,以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跨界混搭选课。一方面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学生文科思维能力和理科思维能力的融合碰撞,从而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有利于实现全面发展,有助于培养富有人文精神的创造性人才。
总之,我市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既为高中教育提供了契机,也将对学校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其“坚持育人为本,确保公正公平,促进科学选才,加强统筹规划”的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具体的举措都契合现代教育理念,符合现代教育趋势,也将提升我市高中教育的现代化水平。我们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都应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实现多样化办学,通过学校的特色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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