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最新加分政策出炉,有哪些变化?
俗话说:“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儿。”用这句话来形容高考,真是贴切无比。对于高考来说1分之差,排名甚至能差上几百名。“高考加分”这个分外敏感的话题,每年都能引起考生和家长们的高度关注。那么,对于动辄5分、10分、20分的加分,到底如何加?加给谁?
2017年各地高考加分政策相继公布,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细则或维持原状,或有加有减。
今后加分政策方向
在2016年的高招工作规定中,教育部明确,取消全国性鼓励加分项目,包括省级优秀学生加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加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全国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加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等等。高考加分zui高不超过20分。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的专家也表示,今后的加分政策简单概括就是“少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奖励性加分会越来越少,如艺术加分、体育特长加分,现在慢慢都没有了。因为这种要求对农村地区不太公平,农村学生缺乏这些条件;但保留了对弱势群体的照顾性加分,如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的加分,这是需要特殊关照的群体。
各地加分政策汇总
本文收集整理北京、天津、黑龙江、重庆、内蒙古、安徽、宁夏、广东、青海、甘肃、湖北等地2017高考加分政策,具体如下:
1.北京
北京市《2016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规定》提出,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仍是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2.天津
①2017年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②烈士子女,增加10分;
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
⑤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
3.黑龙江
黑龙江共有如下几类人群可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只能择其一进行申报。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主要有:
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考生同样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④此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⑤针对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民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⑥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⑦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⑧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
⑨黑龙江省还对立功军人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了照顾政策。
4.重庆
根据重庆的规定,2017年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和农村独生女两项加分照顾政策将取消,与此同时,“乡村”户口在录取时将享受国家和重庆市的一些照顾政策。查阅资料发现,2016年高考前,重庆规定: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并在政策中提出,2017年起考生不再享受这两类加分。
5.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改革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从2018年开始,大幅减少加分项目,取消特长生、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及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暂时保留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几项加分资格。逐步要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增加农村牧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逐步扩大自治区重点高校对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牧区学生的定向招生比例。
内蒙古规定,2017年只有少数民族加分这一项可以与其他加分项目的分值累加。根据规定,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安徽
全国性加分项目有: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有:
①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
②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实施方案》)(5分);
③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以下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具体为:“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 (含)以上称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获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
④经教育部审定,安徽省体育特长生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
7.宁夏
宁夏2017年加分政策与前两年保持一致,分为鼓励性和扶持性两大类。
根据教育部规定统一制定的加分项目有:
①一些为了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的在全国性重要赛事中获奖的学生,可获得增加5分提供档案的鼓励性加分。
②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予以增加10到20分提供档案的扶持性加分。
③回族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
④具有“宁夏特色”的加分项目是:对于“户籍在宁夏南部山区八县的考生、山区学校实际就读的考生,以及由山区移民到川区的学生6年内报名参加高考的”予以10到30分的政策性加分提供档案。但这项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宁夏区内普通高校。
8.广东
①2017年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增加5分;
③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9.青海:
①青海2017年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10分的项目,自2016年起,每年递减2分;
②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10分的项目,自2016年起,每年递减2分,2020年取消该加分项目。
③对连续在牧区(六州)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增加10分。其中,在玉树、果洛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此项加分适用省内外所有高校。
④烈士子女,增加20分;
⑤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⑥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
10.甘肃
甘肃高考取消9个加分项,其中取消9个高考加分项目主要涉及体育特长、奥赛、艺术特长、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优秀学生等,保留的加分项目涉及烈士子女、华侨子女、退役士兵、少数民族和农村独生子女等。
取消9个加分项目具体如下:
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
①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按体育特长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④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⑤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取消的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
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上9条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2015年至2017年普通高考,从2018年起全部取消。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保留的国家性加分项目
①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②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⑤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保留的甘肃地方性加分项目:
①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②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③对边疆、民族、特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不累计,投档录取时只加一项zui高分。
④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
11.湖北
①湖北农村独生女高考不再加分
②5A级青年志愿者优先录取
湖北省招办日前公布2017年高考加分优录新政,取消了有9年历史的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这也是湖北省目前wei/yi的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不过,在4类可优先录取的项目中新增了5A级青年志愿者。
按最新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①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⑤烈士子女考生。
另外,2017年新增了一项“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5A级青年志愿者约占青年志愿者总人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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