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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于:百学网 2017-08-25

江苏高校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解读

  2017年江苏综合评价分为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和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其中,部属高校南大和东南大学是首次利用综合评价针对江苏进行招生。

  为方便大家了解江苏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自主招生团队对江苏综合评价做了简要解读,供参考!

一、2017年江苏综合评价院校名单

  1、部属院校: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2、省属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温馨提示:根据近年来综合评价情况,2018年综合评价院校名单或许会进一步增加。

二、2017年部署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条件

  (一)南京大学

  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必修科目等级为4A(技术科目为合格),符合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招收成绩优秀的考生,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理科考生;

  2、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文科考生;

  3、成绩优秀,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10%的考生(须有中学推荐)。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物理或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

  测试科目:理科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

  备注:省属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条件,建议直接查看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三、招生政策解读

  南京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只对考生学考成绩有要求,不要求有相关奖项,所以2018届考生如综合成绩十分优秀,都可以尝试报名。

  东南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不仅对学考成绩有要求,且对考生奖项或者成绩也有一定的要求,其招生条件和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有一定的相似度。符合要求的江苏考生,可同时报考综合评价和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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