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发布于:百学网
2015-03-03
1、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
1) 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 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 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 对天文学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2、高中阶段,获得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二等奖以上者,限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申请者均须提交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学者专家推荐考生的,推荐人须说明了解考生的途径、推荐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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