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条件
发布于:百学网
2016-12-16
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 “筑梦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
1.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及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于深造机会和国家交流奖学金资助机会较大的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和经济与贸易学院)中选择设置。
4.招生计划:
“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为华南理工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130人)。报名时考生在系统内填报的专业意向仅作为华南理工的参考数据。华南理工将根据各省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结合华南理工在各省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安排,制定各省“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最迟将于6月下旬在华南理工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
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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