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院校自主招生、三位一体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的区别???
重点院校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2003年,我国部分高等院校开始施行自主招生,走出了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的第一步。
简单的说,重点高校向教育部等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取得进行自主招生的权利,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单独制定自主招生简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生向实行自主招生的高校提出报考申请,获得初审通过的资格后,参加高校组织的各类综合素质测试,高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中的得分等综合表现,给考生以高考志愿填报录取时的加分(降分)录取、专业优先选择等各类优惠条件。
2014年11月,根据国务院考试招生改革整体精神,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试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通过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加分(降分)等优惠,最低可降分至所在省份高考第一批分数线,同时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享有在专业录取上的优先权。
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自主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降低了高校对考生高考成绩的硬性要求,引发了广大考生及家长的进一步关注,导致了历年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数量持续增长。浙江作为优质生源地,每年重点院校投放到浙江的招生总计划数不断增长,考生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三位一体招生
2011年,为贯彻落实《2010—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在新课改高考方案的基础上,试点开展“三位一体”招生模式,其实质是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逐步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三位一体”招生是积极改变“一考定终身”高考积弊的重要手段,是扩大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自主选择权的有效方法,是浙江省在新高考改革中创新性实践的重要体现。
2011年,浙江工业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作为首批试点高校,组织进行了“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两所高校一共招生260人,招生考试各环节顺利完成,试点取得了成功,随后,“三位一体”招生模式在浙江逐步推广。
2012年,浙江省“三位一体”试点院校迅速扩大到17所(其中3所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增加为1689人,“三位一体”招生已形成初步规模。
2013年,试点院校范围和招生人数继续扩大和增加,省内组织进行了“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高校达到了22所(其中新增民办本科高校1所,独立学院2所),招生计划也增加到了2062人。经过3年的发展,“三位一体”招生已经被广大考生、家长和老师所了解和接受,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高校参与到“三位一体”招生中,特别是2013年下半年,浙江省组织召开C20高校“三位一体”招生模式改革座谈会,参会的一批自主招生高校纷纷表示有意向参与“三位一体”招生。
2014年,进入到三位一体招生发展的第4年,其招生院校已达到37所,包含省内所有重点本科院校,总招生计划达到了3500多人,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3所985高校也首次在浙江进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无论是招生院校的数量,还是招生计划的名额,都已达到试点时的十多倍。
2015年,三位一体招生院校达到52所(含省内外6所重点院校),招生计划5200人,在招生院校多元化的背景下,各院校的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也大量增加,给广大考生以更大的选择余地。
2016年,46所本省所属高校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8所高水平大学在浙江试点三位一体招生,其中46所本省所属高校招生计划6557名,比2015年增加35%,8所高水平大学招生计划1270名。
目前,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机制已较为成熟,各三位一体招生高校依有关要求确定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成绩在考生综合成绩中的各自权重,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及方法,以及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试的方案。考生自主选择报考高校,经初次遴选通过后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高校根据事先公布的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简章和方案,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其中,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注重对学生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能力,以及与进入高校专业学习发展相对应的专业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的考核。
高考改革新方案公布后,我省将进一步拓宽高考评价体系的多元化途径,改进考试内容和方式,着力打造“素质高考”。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成绩由统一高考、高中学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的总原则不变。具体合成比例,由高校根据学校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及社会公布,其中,统一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高职提前招生
高职提前招生旨在贯彻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为途径,以有利于高校选拔符合培养目标、具有专业发展潜质的学生,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发展、展示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为目标,根据高职教育特色,探索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有效形式。
高职提前招生也是浙江省高校自主招生三种形式之一,是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入学形式之一。凡被批准自主招生的试点高职院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
2007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两校率先开展自主招生,在高考之前就通过自由报名、校方测试,完成高校录取,以此来探索与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相联系的多元化考试评价与多样化选拔录取方式。两校共推出8个专业,自主招生总计划为210名,从此开始了浙江省高职自主招生试点改革的征程。
随着试点的成功,2008年起浙江省参与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和招生计划,每年几乎以翻倍的规模扩招,各项招生数据不断刷新。发展到了第8个年头——2014年,浙江省共有30所高职院校参与到自主招生中,招生规模达到1万多人,是2007年的50倍。
2014年9月,高考改革新方案出台后,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解读国务院的实施意见可以发现,今后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将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这对考生来说,即是机会,也是挑战。
浙江高考改革后,高职院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高职院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也就是说,文化成绩主要参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会更加注重职业技能方面的测试,强调职业适应性和匹配性,原来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将被淡化、降低比例、甚至取消,考查录取学生的标准将由原来的“学考+文化课笔试+面试(或其他职业能力测试)”逐渐过渡到“学考+面试(或其他职业能力测试)”,这与高职院校培养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的思路和方向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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