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暨冬令营第一轮通知公布
2017年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暨冬令营第一轮通知已经公布。通知中说明,2017年化学决赛于11月23日-29日在深圳金茂园大酒店和南方科技大学进行。下面大家和百学教育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具体的通知信息吧!
2017年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暨冬令营第一轮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会:
受中国化学会委托,深圳化学化工学会、南方科技大学将共同承办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暨冬令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暨冬令营时间、地点和日程
活动时间:2017年11月23~29日
报到时间:11月23日08:30-20:30
报到地点:深圳金茂园大酒店(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33号)
组委会将会在11月23日10:00-20: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深圳北站、深圳罗湖火车站安排定点班车接代表队成员,具体时刻表将在第二轮通知中告知。
冬令营活动分别安排在深圳金茂园大酒店、南方科技大学进行。冬令营日程拟安排如下:
11月23日报到
11月24日开营式
11月25日理论考试
11月26日实验考试
11月27日参观考察、协调评定成绩
11月28日闭幕式
11月29日返程(食宿时间截止11月29日14时)
二、代表队组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队由下列人员组成:领队1名、观察员1名、学会代表1名及参赛选手若干名(参赛选手必须从本届竞赛初赛获一等奖的学生中产生,按中国化学会竞赛委员会核定名单)。领队、观察员应具有判卷、协调评定成绩的能力。列席代表必须与代表队成员同时报名。不接待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
三、报名须知
提交的“回执”须准确填写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及学校全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会须将所有正式代表(领队、观察员、学会代表、参赛选手)和列席代表的回执(见附件1)连同每人两张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与护照照片尺寸相同,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于2017年10月20日前邮寄至本届冬令营会务组,同时将电子文件和照片(JPG格式),发送至会务组专用邮箱ccho2017@sustc.edu.cn。
四、其他事宜
(1)冬令营期间,各代表队的食宿与活动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住宿地点:深圳金茂园大酒店
住宿标准:双人标准间360元/间,营员2人共住一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自理,营员不得单独在外自行安排住宿。
(2)领队、观察员、学会代表和参赛学生的注册费均为1800元/人,列席代表注册费2400元/人。由于参赛人数较多,为确保竞赛的有序进行,请各参加人员务必于10月20日前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完成注册费的交纳,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ccho2017@sustc.edu.cn。汇款时请标注清楚“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暨冬令营注册费+代表队+姓名”。请务必在邮件中注明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等开票信息及代表队、姓名等信息。另外,会议注册费发票明细均为“第31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暨冬令营会务费”,票据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有特殊要求,可咨询财务负责人张莉莉老师,电话:0755-83699033。
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深圳化学化工学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帐号:443066034018150062671
(3)参赛选手须自备黑色中性笔、无任何标记的白色实验服、非编程计算器等用具;实验防护镜等由竞赛组委会提供。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会须提交决赛学生指导教师名单,并加盖学会公章,报到时交会务组领取证书用。请各学会认真做好参加决赛暨冬令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本通知各项事宜传达至所有拟参赛学校及有关人员。
(5)深圳金茂园大酒店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33号,请各代表队事先预估交通情况,提前安排出行。
未尽事宜及详细安排见第二轮通知。
本站(www.100xue.net)部分图文转自网络,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底部邮箱),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