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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2018年各民办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汇总

发布于:百学网 2018-05-06

雁塔区2018年各民办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汇总

  西安市雁塔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平稳有序进行,按照《西安市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市教发〔2018〕52号)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深化教育改革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着力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努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进一步缓解“择校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推进全区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努力构建符合区情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二)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三)坚持计划指导

  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核定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公正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基础教育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平稳有序进行,区教育局建立局领导包片、科长包校督查制度。强化各职能科室及相关学校的职责,全面落实责任分工。

  办公室:负责巡查组的组建和巡查工作,巡查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负责综合协调、接待媒体、对接公证机构等工作。

  基教科:负责制定《西安市雁塔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雁塔区民办学校招生责任承诺书》等,全面安排部署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负责有意向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解答学生、家长关于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问题的咨询,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政工科:负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构、督学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专家、民办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安法科:负责制定《西安市雁塔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维稳工作方案》《西安市雁塔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安全预案》,联系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协助在校园门口及周边部署警力,全力化解各民办学校初中自主招生期间校园周边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现象,预防踩踏事故,确保家长、学生的人身安全;提高警惕,积极预防其他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保证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现教中心:负责完成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的设备安装及检查、数据导入、电脑随机派位、数据导出、上传公布,完成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全程技术支持,确保电脑随机派位过程平稳顺利。

  民办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安全预案》《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维稳预案》等,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全面细致、扎实有效地筹备和实施,按要求及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四、招生入学

  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权。

  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的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区教育局负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的学校共9所: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高新唐南中学、西安高新一中初中校区东区初级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航天学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西安电子科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南校区、西安博迪学校、西安同仁学校。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5月3日12:00,区教育局在雁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我区负责的9所民办学校同步在其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发布《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3.5月18日,区教育局通过区政府官网公布5所含小区业主子女学位的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招生计划结构及初步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有选择民办学校初中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2018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工作

  1.资格审查:(见附件3)

  ⑴资格审查时间:5月21日—5月31日

  ⑵资格审查内容:每名学生报名前须先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报名学生是否为应届小学毕业生,是否具有雁塔区户籍或雁塔区小学学籍,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⑶资格审查原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⑷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领取《西安市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工作

  ⑴网上报名时间:5月21日8:00—5月31日18:00

  ⑵报名方式: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学生及其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网址: http://mbcz.xaywjy.com)进行网上报名。

  ⑶确认相关信息:登录系统后,学生及其家长确认已知晓报名须知;承诺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⑷修改密码:确认相关信息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方可录入个人信息。

  ⑸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学生及其家长应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尺寸250*350,小于100K,png或jpg格式)。

  ⑹志愿填报: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成后,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前,须阅知所报学校相关信息,慎重选择。确认志愿后,报名结束。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更改。

  学生及家长应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⑺信息公布: 6月1日12:00,区教育局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

  (四)招生工作

  我区9所民办初中学校中,含小区业主子女学位的民办初中学校5所,分别是: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高新一中初中校区东区初级中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西安电子科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南校区。

  所有报名学生均须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含通过资格审查的小区业主子女)。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小区业主子女,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面谈。

  1.电脑随机派位:根据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40%实施(具体见附件4)。

  ⑴时间:6月12日10:00全市同时开始

  ⑵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校

  ⑶组织实施:统一使用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电脑随机派位系统,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构、督学、民办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全程监督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⑷公布结果: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于现场第一时间将公证后的派位结果,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进行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面谈招生:含小区业主子女学位的民办初中学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减去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审批时规定应承担的小区业主子女直录学位数后实施;其他学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实施(具体见附件5)。

  ⑴面谈对象:凡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申请参加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学生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⑵申请面谈并打印凭证时间:6月29日8:00—7月2日24:00

  ⑶信息公布:7月3日12:00区教育局在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中公布各民办学校面谈申请人数。

  ⑷面谈时间:7月6日—7月11日

  ⑸面谈方式: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采用谈话方式进行,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列入面谈内容。

  ⑹面谈结果公布:区教育局及民办学校于面谈结束后第二天18:00前,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3.含小区业主子女学位的5所民办初中学校小区业主子女招生

  5月7日至5月11日,5所学校对在自主招生中涉及到的小区业主子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类学生相关材料进行从严审查;5月15日,将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的小区业主子女名单及有效支撑材料报区教育局核准。

  5月18日,区教育局通过区政府官网公布5所学校面谈招生计划结构及初步计划数。

  6月13日,5所学校将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小区业主子女花名册,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学校在6月14—6月20日通过学校官网,对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小区业主子女进行公示。

  6月22日12:00,区教育局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5所学校的剩余面谈计划数; 5所学校通过学校官网公布本校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小区业主子女名单、学位数以及剩余面谈计划数。

  (五)新生录取

  学校根据本校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新生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7月14日前,民办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7月16日前,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其学区划片公办初中学校办理流出证明。7月17日,各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六)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相关规定执行。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我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七)学籍管理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新生电子学籍经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管理

  各校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自主招生实施细则,明确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的规则要求,周密设计各个环节。各学校要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强化安保,务求平稳

  在实施招生的过程中,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安全工作。要关注社情民意动态,分析研判招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安保隐患因素,防患于未然,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完善安保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本校安保预防和处置工作。安保意识要入脑上心,安保预案要责任到人、细化入微,安全工作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和妥善处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期间和谐稳定。若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将依纪追责。

  (三)规范行为,严格问责

  各校在招生期间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抓好源头治理和行政执法监察。区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依纪巡查。对在招生过程尤其是面谈环节中,因工作不实、处置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录取结果不公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学校及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撤销或报请撤销荣誉称号、纳入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撤销职务或辞退等处罚。对违反“六个严禁”的民办学校,依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该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和巡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雁塔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办公室投诉电话:85381962。

  (四)加大宣传,阳光招生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校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知晓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方式、办法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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