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加强审查打击自招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
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为切实维护高校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和中学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自主招生中的证书、发明、ZL、论文买卖和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斩断“利益链条”。通知提出,对于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由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通知要求,一、严格报名条件。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突出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和能力要求,不宜简单以赛事证书、发明、ZL、论文等作为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发明、ZL、论文等申请材料,须要求由考生本人原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组织相关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普及性进行认真评估,确保报名条件严谨规范。
二、严格材料审查。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考生提交的证书、发明、ZL、论文等申请材料,以及有关学校、单位或专家提供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仔细甄别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和考生参与度。
三、严格学校考核。试点高校要对报名材料审查通过的所有考生进行考核,不得以任何条件免予考核。要针对考生提交的证书、发明、ZL、论文等报名申请材料,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科学、规范的深度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申请材料呈现的学科能力、创新潜能、学术潜质,实际水平是否达到应有的程度。
四、严格监督制约。严禁高校及其内设学院(系、部等)、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自主招生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要认真执行招生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
五、严格惩处造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和中学要认真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自主招生中的证书、发明、ZL、论文买卖和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由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对在自主招生中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的高校,将暂停或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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