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大全】重点大学之"前世今生"
源于前些年高校大合并的热潮风起云涌,选择学校必须考察一下学校的历史,看看这个学校走过怎样的风雨历程。尤其提醒大家注意,心仪的学校考察一下它的历史很有必要,现在我们就去查一下那些重点大学之前世今生。
全国第一批重点大学6所
1954年10月5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指定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全国第二批重点大学20所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并试招研究生: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上海医科大学,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同年8月又增加4所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即“哈军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即“西军电”,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即“协和医科大学”,现为清华大学医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全国第三批重点大学64所
1960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中发(1960) 868号《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原有的(校名前加☆的)和新增加的共64所:
综合大学13所:☆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兰州大学
工科院校32所:☆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石油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同济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
师范院校2所:☆华东师范大学1☆北京师范大学
农林院校3所:☆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
医学院校5所:☆中国医科大学(协和)、☆上海第一医学院、☆北京医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
外语政法4校:北京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院 音乐体育2校: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
军事院校3所: ☆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通讯工程学院(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1964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觉得应该再增加一所农业院校,教育部接到口头通知南京农学院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全国第四批重点大学
就是人们常说的1978年88所全国重点大学
中央“统一领导,分散管理”时期:
1978年2月17,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恢复文革前60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28所高校为重点大学。1977年5月2日邓小平提出要办重点大学,集中优秀人才办学。
综合类17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湘潭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中国人民大学(1978年7月追加)
理工类53所: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海洋学院(今中国海洋大学)、长沙工学院(今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今北京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后与吉林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成新的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重型机械学院(今燕山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与重庆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新的重庆大学)、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连工学院(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工学院(东北大学)、南京工学院(今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工学院(后更名华中理工大学,再与同济医科大学、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和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合并成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学院(现名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化工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大连海事大学)、华东水利学院(今河海大学)、华东石油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纺织工学院(今东华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与武汉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武汉地质学院(今中国地质大学)、徐州矿业学院(中国矿业大学)、中南矿冶学院(后更名中南工业大学,再与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合并为中南大学)、南京航空学院(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气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华东工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武汉建材工业学院(后更名为武汉工业大学,再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成武汉理工大学)、西北轻工业学院(今陕西科技大学)、武汉测绘学院(后与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成组建新的武汉大学)、长春地质学院(后更名为长春科技大学,再与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庆石油学院(东北石油大学)、华北电力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成都电讯工程学院(今电子科技大学)、西北电讯工程学院(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大学(1978年8月追加)。
农学类九校:北京农业大学(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合并成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学院(北京林业大学)、镇江农业机械化学院(后更名为江苏理工大学,再与镇江医学院和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江苏大学)南京农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西南农学院(后更名为西南农业大学,再与西南师范大学合并成西南大学)、西北农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沈阳农学院(沈阳农业大学)。
医学类六所:北京医学院(后更名为北京医科大学,再与北京大学合并为新的北京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医科大学,后与复旦大学合并成新的复旦大学)、中山医学院(中山医科大学,后与中山大学合并为新的中山大学)、四川医学院(后更名为华西医科大学,再与四川大学合并成新的四川大学)、北京中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药学院(中国药科大学)。
外国语二所:北京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
艺术类一所:中央音乐学院。
以上为88所。
注一:文革前68所重点高等学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北京政法学院、北京体育学院、北京外贸学院、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第四军医大学、北师大、华东师大等10所高校没列入1978-2-17恢复和办好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88所名单内,是因为它们受文革破坏,当时还没有恢复建制。
注二:1978年到1981年陆续追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有10所:
湖南大学(1978年8月,根据国务院国发27号文件决定湖南大学改由第一机械工业部和湖南省双重领导,以一机部为主,并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成都工学院(全国科学大会后,中国科学院从地方要去四所学校之一,1978年10月划归中国科学院,更名为成都科技大学,成为重点大学,1980年10月改属原国家教委,后与四川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合并成新的四川大学)
北京语言学院(1979年2月列入全国重点大学,增列原因是对外汉语教学招生的需要,今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体育学院(1979年9月18日中共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统一领导,分散管理的决定的报告》,该院又列为全国重点学校,今北京体育大学)
江西农学院(1980年11月江西农学院更名江西农业大学,它是江西第一所全国重点大学。1970年7月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和江西农学院合并,后更名为江西农业大学)
山西农学院(1979年7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大寨农学院并入山西农学院,同年山西农学院更名山西农业大学,被列入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此后雁北、运城农学院也并入)
中国人民大学(1978年7月7日,国务院恢复1971年4月撤消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务院在国发[1978]129号文件中重申: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大学。)
中央民族学院(1979年8月召开全国第五次少数民族学院院长会议,该校被列入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今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73年北京复校,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1978年后复校,后更名为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再与北京农业大学合并为中国农业大学)
注三:长沙工学院(1978年6月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发《关于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的通知》〔国发(1978)110号文件〕。将长沙工学院改建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列入解放军序列,执行兵团级职权。国防科委代管)
注四:其他部属重点大学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1979年7月国务院决定校名“中国首都医科大学”,1985年改称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这是协和医学院第三次复校,今名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政法学院(1979年重建,今中国政法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1950年4月归教育部,1958年10月吉林省接管。1978年2月省部双重领导,1980年8月归教育部。)
石家庄铁道学院(1978年1月13日更名为铁道兵工程学院,今石家庄铁道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1978年被列为部属重点大学,今中国传媒大学)
上海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华东分院负责筹建,1958年成立,后与原上海大学、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新的上海大学)
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1978年黑龙江工学院被中国科学院要去,改用此名,后与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哈尔滨理工大学)
1978年88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分分合合又演变为78所重点大学。
综合类17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湘潭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理工类47所: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燕山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南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大学。
农学类9校: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沈阳农业大学。
医学类2所: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外国语2所: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艺术类1所:中央音乐学院。
全国第五批重点大学112所,即211工程大学(截止2011年)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211工程"的主要精神是: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并可概括表述为:"211工程"就是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
北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体育大学,23所。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11所。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10所。
陕西: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第四军医大学,8所。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所。
四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5所。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4所。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4所。
湖南: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4所。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4所。
吉林: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3所。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3所。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3所。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3所。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2所。
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2所。
新疆: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2所。
河北:河北工业大学,1所。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1所。
内蒙:内蒙古大学,1所。
浙江:浙江大学,1所。
江西:南昌大学,1所。
河南:郑州大学,1所。
广西:广西大学,1所。
云南:云南大学,1所。
贵州:贵州大学,1所。
甘肃:兰州大学,1所。
青海:青海大学,1所。
宁夏:宁夏大学,1所。
海南:海南大学,1所。
西藏:西藏大学,1所。
985工程大学39所
1998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原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向全世界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中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由此,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即211工程)中,重点支持国内部分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并以江泽民在北京大学100周年校庆的讲话时间(1998年5月)命名为:“985工程”。
第一批34所:
1、C9: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1999年最先批准的9所985大学。
2、2000年至2003年陆续批准的25所985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同济大学、兰州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第二批5所:
2006年批准的5所985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本站(www.100xue.net)部分图文转自网络,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底部邮箱),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