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外语保送生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外语、艺术、教育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进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50个。
其中,外国语学院拥有近200人的师资队伍,1300多名本科生、200多名研究生,下设6个语种(英、法、俄、德、西、日)7个系,是一所以培养复合型、专业型和涉外型外语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教学研究型学院。学院多语种专业特色突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西班牙语专业,俄语专业;北京市特色专业1个——英语(论坛)专业,并拥有北京市多语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院学科建设成绩显著,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俄语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北京市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学院下设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研究所、外国文学研究中心,是《中国俄语教学》会员单位,并拥有自主学术专刊(《首都外语论坛》)。为不断提高生源质量,我校从2005年开始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招收保送生。
2012年我们将继续招收教育部公布的17所外语学校的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限英语考生)
天津、厦门、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武汉、南昌、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浦西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各校推荐的比例不超过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
二、招生计划
1.英语(师范类):5名;英语:5名;
2.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专业:各3名
三、招生方式
1.面向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7所外国语学校招生,具有保送资格且经学校推荐的考生,须在我校进行笔试(语文、英语)、口试(英语),综合素质面试。
2.继续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招收一志愿报考北外,二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保送资格学生,我校承认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笔试成绩,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口试(英语)和综合素质面试。
3.二志愿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四、报名、报到办法
1.报名:学生可通过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下载报名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并附上个人一寸免冠近照 2张,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编100048,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外国语学校也可统一寄送。寄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0日(以邮戳为准)。
2.报到:请具有报名、考试资格的考生本人于2012年1月13日下午14:00—17:30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到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外语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安排
注:如需帮助联系住宿,我校可安排国际文化大厦(北一区内),房价300元/间·天,请在报名表回执栏中注明房间数。也可自行在学校周围联系住宿(首师大科原大厦、紫玉饭店等)。
六、录取办法
1.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并统一阅卷。录取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口试成绩及参考考生平时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其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11分,综合素质测评中语言跟读达到合格方可拟录取。
2.经首都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
3.以上拟录取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各专业招生人数及保送生招生总数可视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招生总数不超过25名。
七、其它
未尽事宜后续通知;如果教育部关于招收外语保送生的政策有所调整,将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编:100048
咨询电话: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10)68902995
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010)68901574
网址:http://bkz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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