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命题
9月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终于浮出水面。和以往只是围绕高考考试科目做文章的“小打小闹”不同,这一次的改革深刻地回答了为什么改,改什么和怎么改等根本性问题,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国家在教育领域实施的最全面、最系统的顶层设计。《意见》出台以来,引发众多网友感叹,直呼自己“生不逢时”。
绝大多数参加过高考的人都会透彻地理解,什么叫人生命运转折点,什么叫公平,什么叫竞争……夹杂着欣喜与激动,作为一个曾与数代人一样,在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时代,十年寒窗埋头书本的过来人,对高考的内涵会有不同的观察视角。反复看了一些改革方案细节,有一些沉思需要我们冷静地寻找答案。
高考,以及与之共生的教育模式,带给这个民族的记忆是复杂的,甚至有人不问青红皂白,开始妖魔化高考。就目前而言,高考在人才选拔方面,应该是最公平的社会规则,可以否定高考,但是是否有更合适的模式来代替高考及附加其上的起点公平?有没有更好的模式可以打破日益板结的阶层固化?还没有。在改革为王的大背景下,当高考逐渐演化成为社会性的公共话题之后,谈论高考改革,似乎不可避免地要披上些新锐的外衣,若不如此,好像就没有改革的底气。少有人像复旦大学[微博]的葛剑雄教授那样表达异议,在众口一声的“改就要改得彻底”的喧哗中,葛老直言不讳地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高考不用一考定终身,那么两考定终身就合理吗?三考定终身就合理吗?”。
如此铺陈,非是反对改革,不过是要说在革故鼎新之时,不要简单以“先锋还是不先锋”来论高下。对于高考这种涉及到每一个家庭后代命运及人生选择的普遍性事项,更应该谨慎操作,不能用简单的是非对错二元论来囊括这一复杂命题。
沪、浙两地的高考方案其实就是一个对传统高考方式分解放权的过程。真正由国家组织命题统考的科目就语文、数学两门,英语可以一年多考。其次是扶正了长期沦为鸡肋的“学业水平考试”。不排除以后学考也是一年多考,取最优成绩。另外,学考在上海模式中采取随教随考随清的模式,意即可以提前考,剩余的课时自由安排。
这种分解的方法虽然初衷是为了打破“一考定终身”,减轻学生负担,但是否在所有地方都适用,恐怕要打一个问号。采用这种模式,之前聚集在高考中的社会成本并没有减少,只不过分散到更多时段的考试考核中,对社会诚信水平以及防范作弊提出了更高要求。过于零散的安排方式,比如一年多考,以及平时的高中学考成绩,“随教随考随清”等举措,如何有条不紊地执行,如何保证成绩的真实可信?这些都不是仅靠文件就能解决的小问题。不论怎么改,公平的底色不能丢,否则改革仍其如何光鲜,终究难脱失败的命运。
招考制度改革不只是教育领域的问题,它是当下能维系社会公平的一个泛化的公共领域,所以教育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它涉及到其他配套的社会改革。比如,高考公平之后,不同区域的招生人数比例问题是不是也要重新考量?另外,高考只是教育的末端环节,而在教育实现的过程中如何实现人才综合素质和技能的全面发展?如何在解放教育的创造力方面摆脱“应试教育”的窠臼?
所以,不应该把太多的期待附加在招考这一环节,招考制度的革新自能发挥其所能发挥的推动作用,然而更多观念以及教育模式、方式的变迁,仍有赖时间以及其他方面的变革去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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